论中国海洋维权执法
海洋调节着全球的气候,创造了人类适宜生存的自然环境;海洋生物资源是人类食物的重要来源;海洋矿产资源是社会物质生产的原料基地;海洋是连接各大陆的基本通道;海洋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新空间;海洋为人类提供丰富的水资源;海洋有极具前途的可再生能源;海洋旅游资源丰富;海洋关系国家安全,是实施国家政治、军事战略的基本领域;其他还有药物资源,建材资源和科研价值…正是海洋的这些现实的和潜在的价值给人类带来的各种利益,促使主权国家对海洋的权利要求日益膨胀,引发了轰轰烈烈的“海洋圈占运动”。这一运动唤起了各国的海洋意识,于是便产生了一个时期来的海洋调查、勘探、研究、开发利用以及海洋管理的高潮,也推动了海洋立法和执法的加强。我国于1996年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这之前之后也出台了相应的国内海洋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大多数法规是原则性的权利主张和规定,操作性不强,而且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也不是很完备。这就使得海洋执法缺乏可行的依据。另一方面,我国的海上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体制设计,执法硬件配备都存在很大问题,不能很好的适应现代海洋维权执法的要求。本文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对中国海洋权益现状进行深入的分析,通过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及其赋予中国的海洋权利的探讨和研究,重点论述了几种重要的海洋权利的内涵意义以及维权措施,又借鉴了美国和日本的海上机构建设及执法经验,试图在详细考察,严密论证的基础上对中国的海洋维权执法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和建议,努力探求加强海洋执法维护海洋权益的现实对策。
在体例安排上,本文由五部分组成。第一章简单介绍了海洋对人类的价值及对中国的意义,对海洋权益的概念进行了剖析,并强调了加强海洋维权执法的重要性。第二章对我国当前的海洋权益现状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明确了我国海洋维权的严峻形势。第三章介绍了我国海洋维权执法的现状以及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第四章通过对美国和日本的海洋权益方面的法制建设,执法机构以及执法实践的简单介绍,对我国的海洋维权执法起到了比较借鉴的作用。第五章在前文对现实形势深刻分析的前提之下,借鉴国外的海洋维权执法经验,对我国的海洋维权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权益;主权国家;海洋执法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学
徐祥民;马英杰
2006
中文
D993.5
51
2007-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