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观与海洋特别保护区法律制度研究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体现了发展的最高境界,是对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现状进行系统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摒弃了发展中国家将发展单一地理解为经济增长的观念,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的不断深化,为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在经济发展如何面对对环境资源的索取与破坏的问题上,容易走两个极端。第一个极端就是毫无限制的向大自然索取,即传统发展观的错误。传统发展观偏重于物质财富的增长,忽视人的全面发展;简单地把经济增长等同于经济发展,忽视社会的全面进步;相应地把GDP的增长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忽视人文的、资源的、环境的指标;单纯地把自然界看作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索取对象,忽视自然界首先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传统发展观的影响下,尽管人类曾创造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经济奇迹,积累了丰富的物质财富,但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现象屡见不鲜,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往往不能随着经济增长而相应提高。第二个极端就是单纯的保护,禁止对自然资源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和利用。这种单纯的保护,在特定时期对特定对象是必须的,这是对某些脆弱、濒危的自然环境与资源进行保护的最行之有效的措施。但是,如果不加限制的将单纯保护行为扩大化,就会造成社会经济发展的停滞不前,这显然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我国自然保护区制度建立已有几十年的历史,有一个现象值得引起我们的重视,即建立的越早、保护水平越高的自然保护区,其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较慢,当地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普遍较低。这显然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同时,也更不是保护区建立的初衷。本世纪头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加快发展。如果没有发展或者发展速度不快,都可能错失良机。可持续发展观的内涵是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可偏废。我们必须明确的是:全面发展不等于没有发展重点,协调发展不等于平均发展,可持续发展更不等于放慢现阶段的发展速度。所谓可持续发展,主要是强调既要立足眼前,更要立足长远;既要考虑今天,更要思虑明天;既强调经济社会的发展,更要强调人与自然、资源的和谐发展。海洋特别保护区正是在当前海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下应运而生的。海洋环境问题是二十一世纪我们人类所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三大问题之一。海洋占地球表面积的71[%],是地球生命支持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的重要调节器,也是生命的摇篮,资源的宝库,风雨的故乡,五洲的通道。今天,由于地球人口剧增,陆地资源被大规模开发利用而日趋短缺,海洋己成为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和地球上的最后空间。然而,随着人类社会开发海洋与利用海洋活动的增多,海洋环境的压力日益严重,保护海洋环境己受到我国的高度重视,建立完善的海洋特别保护区制度迫在眉睫。只有辩证地认识和处理好发展与自然环境资源的关系,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我们才能紧紧抓住和充分利用好战略机遇期,顺利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我国政府十分重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一直在积极探索“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发展模式,为建立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进行不懈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海洋自然环境保护是当今全球环境保护的热点与重点之一。本文的写作正是基于建立和完善海洋特别保护区这一重要目的。本文首先综合阐述了海洋保护区的相关理论,同时结合自然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成果,为全文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总结了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及地区和我国国内的海洋保护区发展情况与管理经验,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较为全面的研究背景,系统分析了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立法的必要性以及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文章共分5章。第1章概述介绍了可持续发展观的产生、发展及完善的过程,可持续发展观的内涵,并详细介绍了可持续发展观对于法学理论的影响,指明了法学理论与可持续发展观的关系。第2章主要介绍了海洋自然保护区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概况,海洋资源的概况以及分类,并着重介绍了我国以及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发展与管理,指出了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必要性。第3章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为基础,以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法律、海岸带使用管理法律、海域使用管理法律和大陆架开发利用法律为主线,介绍了国外的涉海法律和我国对海洋环境资源进行保护和开发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管理实践。第4章从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立法必要性入手,详细论述了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与相关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第5章论证了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管理制度,包括综合管理制度、功能区划制度、资源与环境开发利用管理制度、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公众参与协调制度、保护区管理的评估与评比制度以及信息管理制度。
海洋特别保护区;可持续发展;海洋生态;法律制度;自然资源;环境保护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学
刘惠荣
2006
中文
D993.5;D922.6
51
2007-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