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钓鱼岛争端与东海大陆架划界
近年来,由于能源和领土纠纷中日关系日趋紧张,而钓鱼岛群岛争端一直是中日两国之间发生争议的主要导火索,并一直为学术界所关注。中日钓鱼岛群岛争端的核心并不只是这几个小岛的主权问题,这一争端从一开始就与中日两方在东海的大陆架划界问题密切相关,牵涉到两国在东海的各项经济权益。因此,从国际法角度深入全面的分析钓鱼岛争端的由来、钓鱼岛群岛在东海大陆架划界中的地位以及这一争端可能的解决方法对中国在解决争端时维护自己的权益,缓和中日矛盾,尽快促成亚洲地区的合作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为了论证钓鱼岛群岛的归属,我国学者已经搜集了大量史料并从地理、历史和法律等角度进行论证,提出了许多关于钓鱼岛群岛是中国固有领土的有利的理论依据,但这些研究局限于对钓鱼岛群岛本身的地理条件、历史归属的研究而忽略了引起中日钓鱼岛争端的根本原因,即钓鱼岛群岛在东海大陆架的特殊地理位置及其在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中占有的地位和作用。而不研究钓鱼岛群岛予东海大陆架划界的关系就无法理解为什么这样几个总面积不足7平方公里的小岛会引起两国间如此严重的纠纷。因此,本文将中日钓鱼岛争端与东海大陆架划界联系起来,对钓鱼岛争端的缘起和钓鱼岛群岛在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中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最终提出了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纠纷的解决及其与钓鱼岛群岛主权纠纷的解决之间的关系,构成本文的一大特点。
在内容上,本文首先介绍了钓鱼岛群岛所处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及东海的资源状况,分析这一区域对中日两方的重要政治、经济意义以及钓鱼岛争端的缘起与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的关系。其次,介绍钓鱼岛争端的历史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中日双方提出的各自主张和依据,并从国际法角度加以分析。中国和日本在钓鱼岛争端中都提出了各自的观点及依据,日本方面主要强调钓鱼岛群岛在1895年之前是无主地,日方根据先占原则取得钓鱼岛群岛的主权并进行了有效统治;而中国方面则从地理、历史和国际法原则等方面提出了钓鱼岛群岛属于中国的无可辩驳的证据,并对日本方面提出的主张和依据进行了驳斥。
中日双方对于钓鱼岛群岛在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中地位的主要分歧在于钓鱼岛群岛是否应享有自己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以及是否可以作为东海大陆架划界的基点。中国在东海大陆架划界中坚持自然延伸原则,认为钓鱼岛群岛不应该拥有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且不能在东海大陆架划界中作为基点;而日本则在主张对钓鱼岛群岛主权权力的基础上坚持以钓鱼岛群岛为基点与中国平分东海大陆架,并且在划界中力图使钓鱼岛群岛享有自己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针对双方分歧,本文通过对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国际司法仲裁判例等国际法渊源进行分析并结合钓鱼岛群岛自身情况得出结论:钓鱼岛群岛不应对中日在东海的大陆架划界产生影响。
最后,根据中日东海划界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分析目前中外学者提出的各种解决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的方案,提出在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中不应考虑钓鱼岛群岛的影响,搁置钓鱼岛群岛主权争端、共同开发东海大陆架的方案。
钓鱼岛争端;东海大陆架划界;岛屿划界效力;钓鱼岛群岛;大陆架划界纠纷;主权争端;大陆架开发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学
李雁
2005
中文
D815.3;P736.15
51
200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