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研究
200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题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报告。在该报告中,央行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确定为: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进行。其实,自从1996年以来,中央银行先后放开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直到2004年,才再次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并放开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在漫长的渐进式演进历程中,政府包揽了一切利率的制定,商业银行严格执行中央银行的利率政策,缺乏自主权。正因为如此,国内银行不仅缺乏贷款定价的实践经验,而且由于缺少实际运用的需要,本领域的理论研究也不多见,本文正是基于以上背景展开分析。
关于我国信贷市场目前是否存在信贷配给现象,国内许多学者做出了分析。美国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利率自由化过程表明,利率管制和信贷配给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斯蒂格里茨和温斯运用非对称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对信贷配给现象做了较好的解释。其实,利率管制并没有使市场所固有的自我调节机制受到破坏,但是,目前我们国家的利率管制却引发了我国信贷市场的贷款寻租行为及隐性利率的产生。因为,不管是利率的计划控制、管理浮动,还是完全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和魔力始终存在。由于我们国家长期的计划经济形成的金融抑制和市场的二元结构,以及对非国有经济在贷款价格和数量上的双重歧视,刺激了民间金融市场的发展,为银行或银行经理人谋求寻租收益提供了不竭的租金源泉;体制转型过程中形成的制度缺陷以及银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而导致的内部监督激励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助长了银行的贷款寻租行为。转轨时期的贷款寻租现象和隐性利率,反映了金融管制条件下银行经营行为和贷款定价机制的扭曲,深深印着市场价格调节机制的烙印。利率市场化以后银行面临着贷款自主定价的问题。目前国外普遍运用的贷款定价模式主要有三种:基准利率加点模式、正风险调整收益法和客户盈利分析法。这些模式能否有效适应于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及完成后国内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操作,尚需经验数据予以检验。本文在分析金融市场微观主体行为方式选择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的主要研究成果,根据贷款定价的基本原则,在贷款定价模型中大胆引入期限复利概念、成本与基准利率相机抉择原则,设计了适应利率市场化趋势的复利贷款定价模型,该模型对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国内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决策具有一定的实际参考价值。
本文共有6部分组成。首先,本文对目前国内外有关于贷款定价理论比较先进的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为文章的论述提供了理论支持;接下来,本文对我国目前存在的利率管制现象进行了研究,并借鉴有关学者提出的贷款寻租现象,揭示了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行为是以隐形利率方式对资金市场本身运行规律的反映;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在第四部分内容中着重对我国目前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接下来第五部分内容,主要是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的银行贷款定价方式,构建适用于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模式。在进行模型构建过程中,本文充分考虑了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前、之中、之后会遇到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借鉴了有关债券的利率期限结构理论,提出了我国贷款定价的利率期限结构模型。
利率市场化;利率管制;贷款寻租;贷款定价;商业银行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金融学
孙健
2005
中文
F832.33
47
200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