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中国有资产退出模式的选择
国有资产退出问题是国有资产合理流动的核心内容之一,即经营性国有资产从一般性竞争领域有秩序地退出,再投入到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从其退出领域来看,国有资产退出存在层次性,主要有两种层次,其一是国有资产的行业以及控制力层次,其二是国有资产的质量层次。国有资产的退出是发挥非公有制经济效率优势的需要,是国有资产合理布局的需要,是提高国有企业效率的需要,因此退出是十分必要的。
国有企业的本质属性是政企不分。从产权角度看,政企关系体现的是一种特殊的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之间的关系。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组织,是行政与经济组织的统一,同时肩负着企业的经济职能和政府的行政职能。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不是经济目标,而是社会政治目标。国有资产具有经济和社会两种职能,在我国现阶段,国有资产将继续保持经济职能,而把实现其社会职能当作未来调整和发展的一个期待目标。
由于市场环境的不同,中国的MBO有别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前期的MBO由于操作程序不规范,导致了一些国有资产的流失,政策调整后,MBO对大型国有企业不适用,只适用于中小型企业,但在实施中也应规范操作。外资并购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雄厚的资本和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操作性较强的国有资产退出方式,并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占有越来越来重要的地位。产权交易市场模式由于其具有发现价格,保障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特点,与证券市场退出模式一样具有很高的市场化程度,且具有现实可操作性,是目前国有资产退出的主渠道。证券市场退出模式是所有退出模式中,市场化程度最高、最能够真实反映市场价格的一种国有资产退出模式,但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现象的存在,现阶段不具有现实可操作性,是未来国有资产退出的主渠道之一。
国有资产合理退出模式的选择,应该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国有企业个体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分层次、各种退出模式交替或同时运用,形成一个国有资产合理退出的多种模式并存的综合体系。我认为,在这个体系中,在现阶段,由于我国市场经济机制不完善,证券市场股权分置现象的存在,导致了市场化程度最高、最能够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市场价格的证券市场退出模式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国有资产退出过程中处于边缘化状态,只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产权交易市场退出模式由于其具有发现价格,保障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特点,与证券市场退出模式一样具有很高的市场化程度,且具有现实可操作性,而且为其他退出模式提供了交易操作的平台,所以居于这个体系的中心位置;外资并购模式、民营化模式(MBO只是民营化的一种特殊形式)和产业投资基金模式在这个体系居于次要位置,起到辅助的作用,并为这个体系的正常运作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到不久的将来,中国的市场经济机制基本完善之后,资本市场真正建立之后,证券市场退出模式将与产权交易市场退出模式同时处于这个体系的中心位置,但所起到的作用比产权交易市场模式要大。
国企改制;国有资产退出;退出模式;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产权交易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企业管理
王淼
2005
中文
F271
53
200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