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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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828605

论我国房地产泡沫的形成与防范

刘瑞霞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房地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属于先导性、基础性产业,处于主导产业地位。房地产业以其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系数大的特点,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房地产业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福利分居到1998年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彻底改变了人们的住房消费观念,有效拉动了社会需求。但是从2002年起,我国的一些城市出现了房地产价格增长过快,房价呈现虚高的现象。在2005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国务院2005年工作要点》,会议强调,严格控制房地产和城市建设规模,对保持整个经济发展良好势头,具有重要意义。随后,又发布了一份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 本文正是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对在新一轮增长时期中出现的许多泡沫成分的现状、原因以及所带来的危害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和政策建议。 本文认为虽然目前我国房地产业整体没有大面积出现“泡沫”,但是局部地区“过热”的现象已经显现,如果不及时加以调整,整个房地产市场将会出现更大的问题,进而波及到国民经济整体的健康发展。 本文首先从对泡沫的简单介绍入手,然后重点对泡沫的产生与破灭机制进行阐述,从三个方面对中国房地产泡沫的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第一个方面,土地投机;第二方面,政府失败;第三方面,权力寻租;最后,借鉴国外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结合中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我国房地产泡沫的预警与防范的一些建议。

房地产市场;泡沫;过热;房地产经济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金融学

孙健

2005

中文

F299.233

46

200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