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研究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企业实体规模的壮大,作为一种最恰当的形式的股份公司应运而生。股份公司的出现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随之产生,“公司治理”的问题备受关注。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有企业经历了两权分离与股份制改造两个阶段,最终基本上都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的内部治理结构,但在治理实践中却存在严重的缺陷和问题。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上市公司在各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的上市公司绝大部分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因改革的不彻底,出现了内部人控制盛行、损害股东利益、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失效等现象的出现。股权结构的特征决定公司控制权的分布,决定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的构成和权力归属进而影响公司的治理绩效。从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实践来看,股权结构的安排是缺乏效率的。因此研究股权结构影响公可治理的机制,寻求一种合理的股权结构是当前公司治理研究的一项首当其冲的任务。
本文从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入手,首先对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实践进行国际间的比较,接着研究了股权结构的三个特性对公司治理的作用机制,认为股权相对集中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提高;国有股股东对公司治理产生消极影响,法人股股东对公司治理的作用优于国有股股东,个人股股东在公司治理中难以发挥作用;我国特有的股权非流通性不利于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作用的发挥。为了检验这种认识,从我国上市公司中挑选出100多家机械、设备、仪器行业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了有关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效率的实证研究,得出如下结论:①国家股股东在公司治理中效率低下,消极作用明显,其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存在负相关的关系;②法人股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其比例的提高会促进公司业绩的提高;③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缺乏保护,其持股比例与净资产收益率之间存在显著的关系;④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的比值均与公司的业绩之间存在负相关的关系。最后针对实证研究的结论,提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优化的目标——构建一种多个大股东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由于多个大股东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从本质上看仍然是大股东控制,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不可避免,为了弥补这种缺陷,我国应该努力改善对投资者保护的法律环境,限制大股东行为。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会计学
徐晓慧
2005
中文
F271;F276.1
55
200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