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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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828473

伊拉克战争所涉国际法问题研究

张德民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2003年3月,美国不顾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悍然发动了伊拉克战争,并迅速地推翻了萨达姆政权。目前,虽然伊拉克境内还不时的传来反美武装与驻伊联军之间冲突的枪声,但是战争的硝烟已经散去。目前的美国已经把关注的重点转向了伊朗、朝鲜等国家,伊拉克临时政府和国际社会也正致力于战后的重建。然而伊拉克战争带给伊拉克人民的是创伤,带给我们的是关于这次战争的合法性以及伊拉克战争所涉及的众多的国际法问题的思考。 本文主要就伊拉克战争所涉及到的国家主权原则、国际法上的国家自卫权原则、国际武装冲突法的基本规则、联合国集体安全原则等重大的国际法基本原则问题进行了阐述,全文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美国与伊拉克之间的关系的演变,美国的战车驶入战争的轨道的进程,分析了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的导火索和直接动因;从安全利益、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战略利益四个方面分析了美国发动战争的最为实质的目的。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伊拉克战争与国家主权原则的相关问题,论述了国家主权的基本理论,当前的国际法中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对国家主权原则的规定;阐述了国际人权法关于国际人权的原则和规定,以及人权与主权的关系,批判了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鼓吹的“人权高于主权”、“人权无国界”等论调,以及以该理论为基础的“新干涉主义”;用事实和国际法理驳斥了美国用以发动伊拉克战争的所谓“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防止人道主义灾难”、“解放伊拉克人民”两个理由只不过是美国“新帝国主义”干涉他国内政的幌子,是为推行“新帝国主义”战略,以帝国霸权践踏国家主权而制造的借口。 第三部分阐述了伊拉克战争与国际法的国家自卫权原则的相关问题,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和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确立,以及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例外——自卫权原则的基本理论,以及联合国宪章关于自卫权的相关规定,具体论述了行使自卫权的条件、方式、限度等;分析了美国的所谓“先发制人”战略以及“预防性自卫”在国际法上的非法性,“先发制人”战略对国际法自卫权原则的歪曲和践踏,以及国际恐怖主义给国家自卫权原则带来的新的法律问题。 第四部分阐述了伊拉克战争与国际法中的战争法原则,论述了国际武装冲突法关于战争行为的基本规范,对非法手段和方法的限制,列举了美国在伊拉克战争中使用贫铀弹、集束炸弹、“炸弹之母”等国际武装冲突法禁止使用的武器、杀害伊拉克无辜平民、虐待伊拉克战俘等一系列违反国际武装冲突法的行为表现,驳斥了美国所奉行的“人权”的双重标准及其“人权”的虚伪性。 最后第五部分阐述了伊拉克战争与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原则,论述了联合国集体安全原则的基本内容,战后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演变及其在维护国际和平与秩序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论述了美国无视国际法,抛开联合国安理会单方面发动伊拉克战争是对联合国集体安全原则和机制的破坏,是对国际法秩序的严重挑战,是美国推行“单边主义”、“强权政治”的表现。

伊拉克战争;国家主权原则;国家自卫权;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战争法;国际法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学

刘中民

2005

中文

D995

48

200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