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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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828471

国际贸易领域的平行进口及我国的对策研究

刘琳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平行进口(ParallelImports)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冲突的表现,是现代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领域理论和实务方面的一个重大问题。1999年11月的上海利华公司诉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业进出口贸易公司商标侵权纠纷的“力士香皂商标案”,把对平行进口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研究提上了我国的议事日程。而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强,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关税的降低,各种贸易壁垒的消除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着平行进口的增长。因此平行进口案件以后将在我国外贸领域不断发生,并且涉案数额也会越来越大。实际上,平行进口是货物之有形贸易与知识产权之无形贸易交织在一起而形成的知识产权贸易与货物贸易之间的法律依据、形式、内容、性质以及法律后果的冲突。一方面,它遵循了自由贸易的政策,能使公众得到一定的实惠;另一方面它又侵犯了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也会给公众带来一定的不利后果。因此各国对这个问题的法律规制都非常谨慎,如何协调这两方面的冲突就成为解决这个问题的核心。本文中笔者通过对平行进口概念的分析、其产生的经济根源的揭示,提出了我国对平行进口应采取的对策,力求在借鉴世界先进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和贸易自由化找到一个契合点,以期对我国在这方面的进一步研究和政策制定有所裨益。 一、“平行进口”概念的诠释是解决平行进口问题的前提 要解决平行进口问题就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平行进口。理论界对于平行进口的涵义存在很多不同的观点,但鲜有能比较全面地表述其涵义的。论文首先总结了各种对平行进口概念的定义,通过比较研究,揭示出每种含义的优点和不足、内涵和外延,并对界定平行进口需要思考的两个问题即如何理解各种定义中的“进口商未经许可”和两国知识产权是否同属于一人问题进行了论述,从而引出平行进口的两个特征:平行进口的货物必须是“真品”;平行进口必须为知识产权在进口国和出口国同时受到法律保护。掌握了这两个特征就从根本上掌握了平行进口的含义。进而界定了本文的研究范围:本文主要关注的是未经过知识产权人(包括被授权人)许可的、两国知识产权同属一人的平行进口,即狭义上的平行进口。 二、揭示平行进口产生的经济根源是解决平行进口问题的关键 为什么平行进口如此有利可图?探究其中的原因,最主要的就是因为同一商品在不同的地区存在较大的价格差异。这样,货物在出口国的生产成本,加上运费、关税、保险等各种费用之和,仍然小于其在进口国的销售收入。这样平行进口商就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那价格差异又是怎样产生的呢?这一方面有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学说中提到的原因,即由于土地、劳动力、资源等生产要素在不同的地域的丰富程度不同而导致的生产成本和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外化为同一商品在不同国家间的价格差异;另一方面,也有在现代国际贸易经营中的知识产权分地域行使、授权使用者的经济付出、价格歧视、汇率变化、供求关系及质量差别的原因。本论文着重论述了后一方面的原因,从而在深层次上揭示了平行进口产生的经济根源。由此,就可以为平行进口的法律规制做好理论积淀。 三、世界各国对平行进口的主要态度和立法情况为我国解决平行进口问题提供了借鉴和经验 为了更深刻了解世界各国对平行进口采取不同态度的原因,必须首先介绍各国对平行进口问题采取不同态度的两个理论基础:允许“平行进口”所依赖的法律依据——“权利用尽”原则与禁止或限制“平行进口”所引用的法律依据——“地域性”原则。与此同时,笔者对平行进口理论界的两个误区进行了辨析,即笔者认为根据Trips协议第二十八条授予专利权人进口权,就认为在专利领域,各国都较为一致地承认“权利用尽”原则是具有地域性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权利用尽的空间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解决平行进口问题。并且,根据各国的实践,总结出了各国对待平行进口问题所依据的其他理论基础:(一)合同理论;(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物权担保理论;(三)权利的默示许可理论;(四)经济法中的竞争法律理论。这样就为下面分专利、版权、商标权三个方面具体介绍各国对平行进口的法律规制作了理论铺垫。 四、对于平行进口我国应采取的态度思考 要正确对待我国的平行进口问题,首先就应该对我国现阶段国情下的平行进口进行价值分析,确定正确的价值取向。本章首先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了这个问题:(一)从经济分析法学的角度分析平行进口问题;(二)从法哲学的角度对平行进口的分析;(三)从国际贸易角度解释平行进口问题。对于现阶段对平行进口的法律规制,通过前面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世界各国在这个问题上,大都没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立法规定。一般都是原则中有例外,例外中有原则。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现阶段对平行进口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没有规定本身就是最好的规定,可以像其他国家一样,根据本国的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通过对本国态度的灵活解释,最大限度地保护本国的利益。而且,对平行进口进行规制有很多不同的理论基础,它们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可以把它们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种理论的优势,来为我们的国家利益作“体贴入微”的保护。

平行进口;知识产权保护;贸易自由化;国际贸易;商标侵权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学

刘惠荣

2005

中文

F740;D996.1

45

2006-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