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履职的困惑及对策研究——以潍坊市为例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的主要形式。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程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但在实践中,乡镇人大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印象一直不佳,乡镇人大是“大牌子”、“空架子”、“老头子”等说法一直流行,乡镇人大是“橡皮图章”、“政治摆设”没有什么实际作用等看法一直流传。乡镇人大作为最能直接反映民意的基层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严重阻碍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也不利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本文首先从乡镇人大的有关概念入手,对国体与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等概念进行了明晰界定,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代议制、分权制衡等理论。同时,总结分析了国外代议机关职权行使的经验做法,为进一步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提供参考。从潍坊市乡镇人大的履职现状看,尽管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日益完善,乡镇人大整体上处于一种提升状态,但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内在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目前,乡镇人大职权行使事实上处于“虚置”状态,宪法和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能远没有发挥出来。 结合潍坊市乡镇人大的实际,本文通过“乡镇人大的困惑”这一形式指出问题,主要是:乡镇人大的位置在哪里?权力机关的权在哪里?权要如何用?谁来行使职权?工作力量从哪来?人大代表“代表”了谁?一连串的“六问”,展现了乡镇人大的无奈与困惑,揭示了乡镇人大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政治环境的影响,难以实现制衡;立法上的缺陷,对乡镇人大授权不足;乡镇人大自身建设较为薄弱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本文提出了充分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的对策建议:一是加快立法步伐,改善制度环境。明确乡镇人大的常设机构,规范完善乡镇人大工作运行机制,扩大对乡镇人大代表的授权。二是规范程序,着力提高人代会会议质量。三是发挥好乡镇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优化乡镇人大代表构成,加强对乡镇人大代表的培训,抓好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四是完善体制机制。理顺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的关系,提高乡镇人大主席的地位,加强上级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行使;民主政治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农村与区域发展
秦宏
2014
中文
D624
54
201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