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构建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互联网技术,深刻改变着经济发展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甚至影响到社会发展形态。信息化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一个国家综合竞争力的强大动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已提升为国家战略。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广泛应用,使人们生活方方面面与网络息息相关。人们的个人信息以数字符号的形式在网络上传播,个人在进行网络活动的过程中,大量的敏感信息和数据,在存储、传输过程中都有可能会被暴露、盗用、篡改、伪造,围绕个人信息所产生的社会利益冲突日益增加。近年来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发生违法犯罪案件日益增多,而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滞后、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不健全,行业监管乏力,公民信息保护意识缺乏,导致个人信息保护不利。捍卫个人信息安全刻不容缓,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亟待提速。本文即通过借鉴先进国家、地区个人信息保护具体制度、措施,提出构建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明确设立个人信息权、进行体系性法律保护、加强行业自律、设立信息专门监督机关、提高公民信息保护意识等,从总体上构建我国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体系。本文无意于研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所有方面,而只是在法律范畴内思考如何维护自然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个人信息自由、有序、安全的流通与合法的开发利用。
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网络环境;法律意识;立法完善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律
马晓莉
2014
中文
D923.8
33
201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