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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帝废肉刑的现代法理学价值探讨

宋伟键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肉刑制度起源很早,秦朝奉行法家轻罪重罚的理论,极力推崇肉刑制度,结果致使秦朝成为一个短暂的王朝被汉朝推翻。汉初统治者奉行黄老“无为”学说,予民休养生息,为汉初社会的恢复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是肉刑制度毕竟是产生于奴隶制社会并不能适应汉初生产力的发展,至汉文帝时废除了肉刑制度。汉承秦制的同时也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继承了秦朝的大部分的刑罚体制,也对其中的残酷刑罚进行了稀释,减少了残酷的刑罚。汉文帝废肉刑的行为产生了极远影响,也为整个封建社会摒除肉刑的刑罚体系奠定了基础。本文从现代法理学的价值观的角度对汉文帝废肉刑的改革进行剖析,将汉文帝废肉刑的而改革放到整个封建社会中进行研究,尤其是对秦朝以及汉初的社会进行分析,通过逐步的分析文帝废肉刑中蕴含的秩序价值、正义价值和效益价值,进而分析我国现在的法制状况,以及对我国进行的法治改革提供建议。

废肉刑行为;刑罚体系;司法改革;现代法理学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律学

时亮

2014

中文

D924.13

33

201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