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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取保候审制度之完善

王丽梅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设立取保候审措施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随着人权基本精神的确立和深入人心,其维护司法秩序和人权保障的双重价值受到学者的广泛探讨和研究。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措施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取保标准不具体、适用随意性大、决定程序采取“行政审批”方式、监管执行不力、三项“禁止令”执行困难、保而不侦、以保代侦、缺乏法律救济程序等等。相比我国的取保候审措施,英美国家的保释制度在限制国家权力、实现程序正义、保障人权以及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都发挥了较好的效果。  本文分三章。第一章阐述取保候审措施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取保候审措施的现状、具体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说明,并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第二章与国外的保释制度进行对比剖析,考察借鉴保释制度的先进理论与经验。第三章着眼实情,对于我国现行的取保候审措施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法律建议。

取保候审制度;权益保护;立法完善;司法实践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律

时军

2014

中文

D925.2

32

2016-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