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网络借贷法律规制研究
2005年英国出现第一家P2P平台Zopa,其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几乎遍布全球。金融领域的创新使得P2P借贷在我国也经历着高速和大规模发展。P2P借贷是一种存在于正规金融机构体系之外的新型金融模式,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经营消费个贷需求和大众理财需求,补充了传统金融业务市场。同时其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市场化机制、信用机制、技术机制也为金融改革提供借鉴意义。 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目前处于初级阶段,行业机制本身就存在许多不足,加上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P2P网络借贷平台出现了诸如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利用P2P平台洗钱等有害社会金融稳定触犯法律界限的风险,P2P借贷作为民间金融的创新模式,政府和法律的监管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本文首先从P2P网络借贷法律规制的逻辑起点出发,介绍了P2P网络借贷的概念、分析了P2P平台的产生原因是为满足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中小企业、个人的借款需求,填补正规金融机构的市场空白。接着分析P2P借贷存在价值,如优化金融市场、改善我国征信数据不足的情况。同时介绍了网贷平台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担保、债权转让等异化模式,并阐述了对P2P借贷进行规制的的法学理论基础,包括经济安全原则,效率公平原则,契约正义理论和国家适度干预理论。 其次,明确P2P网络借贷的法律性质是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的前提,以P2P借贷平台的合法性分析为落脚点,本文第二部分分析了纯线上模式、担保模式和债权转让模式的法律性质,并在此基础上对比网络借贷平台与正规金融机构及地下合会、钱庄的区别,得出P2P网贷平台的金融中介性质。接着从法律关系的角度剖析了P2P网络借贷业务,具体包括借贷合同关系、居间合同关系、委托关系及担保关系,并详细阐述了各个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效力问题。 再次,从对P2P网贷平台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角度出发,对我国P2P借贷运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技术风险,流动性及证券化风险和信息披露风险进行了分析,正是因为这些风险的存在,使得对P2P借贷的规制迫在眉睫。 最后,基于我国P2P行业现状,借鉴美国英国P2P监管制度,我国P2P监管重点解决以下问题:针对解决风险与能力匹配问题、风险隔离问题和行为监管与信息披露问题,具体表现为:确定监管主体、完善监管制度、完善征信体系。
点对点网络借贷;监管模式;风险评估;立法完善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经济法学
阳露昭
2015
中文
D922.282
61
2016-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