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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模式研究

张弘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国际海洋权益的竞争日益加剧,公民海洋权益的维护需求日益强烈,海洋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方式变革要求日益凸显,为应对日益复杂的海洋环境,政府也在不断完善国家海洋管理的方式和方法,与此同时,我国的海洋社会组织也在随着公众海洋管理参与愿望的增长而蓬勃发展着,以中国海洋学会,蓝丝带保护协会为代表的一大批海洋社会组织正在海洋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积极的作用,由于海洋社会组织拥有更广泛的群众参与基础,它们在为海洋公民提供海洋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往往能够发挥比政府直接的海洋管理更有效的作用,同时,它们在提高公众海洋意识,维护国际海洋权益方面也体现了强大的影响力,因此,在某些领域,诸如海洋智库建设,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普宣传等方面,政府部门正在逐步将海洋管理职能向海洋社会组织转移。本文通过考察中国海洋学会和中国太平洋学会与政府间的互动过程,归纳我国海洋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中所体现的三种模式:伙伴关系模式、服务替代模式和补充模式,分析了当前职能转移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其中既包括转移模式的环境基础方面不成熟的问题,也包括转移模式选择上的单一性和适应性不强的问题,还包括由于模式运行缺乏竞争、监督,信任基础不牢以及社会组织提供效率不高等方面带来的模式运行上的欠科学。在分析了各类问题及其原因的基础上,为完善我国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模式,促进二者的合作以提供更好的海洋公共物品和服务,本文试图从规范职能转移过程,促进海洋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和丰富转移模式实际操作经验三方面入手,提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路径:第一,进一步促进海洋管理职能转移的制度化进程,规范政府和海洋社会组织行为并建立适当的互动条约。第二,促进海洋社会组织自身专业水平、独立性、公信力的不断提升。最后,通过选择合适的转移模式、建立组织间信任、注意规避风险等策略来优化微观操作,以期实现海洋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模式的进一步完善。

海洋社会组织;政府部门;职能转移模式;权益保护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行政管理

王琪

2015

中文

C916

64

2016-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