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检验检疫部门职能重心研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经济新常态。“新常态”是指由过去的状态向一种新的相对稳定的常态的转变,是一个全面、持久、深刻变化的时期,是一个优化、调整、转型、升级并行的过程。 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外贸也进入了新常态。这对检验检疫部门行政环境、行政理念提出新要求。一方面是检验检疫部门自身定位。行政理念从传统管制变为治理,带来政府监管角色从管制者到多元治理主体其中之一。治理理念强调治理主体多元化。在进出口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中,企业作为治理主体,应发挥进出口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角色。检验检疫部门从进出口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唯一监管主体到成为监管体系中的发挥监管职能的主体之一,过去那种大包大揽式的管理要进行革新,对传统监管模式、监管手段要不断优化。另一方面是公共服务市场化带来检验检疫局部门自身角色变化。传统的政府管制理念和市场经济极不成熟的情况下,所有公共产品一律由政府来提供,政府扮演了全能的角色。新常态下,将单纯技术性检测这一非核心职能领域里的公共产品,交给市场来提供。检验检疫局变为公共服务购买者和市场监管者。政府角色从公共服务提供者到公共服务购买者的变化,为政府作为精明买主提出了特有要求,也对政府在市场化的公共服务提供领域里的监管责任提出全新要求。 新常态下,检验检疫部门的职能重心以主动推进改革、释放制度红利、服务外贸为目标,路径上大力简政放权,探索管检分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构成了职能重心转变框架。为此还需要加强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和应用。职能转变的范围除了作为执法依据之一的法检目录缩减外,还表现为传统质量监管理念的更新与校正,监管模式的优化以及公共服务市场化带来的对新职能领域的监管责任以及政府作为精明买主的责任。
检验检疫部门;职能转变;监管机制;公共服务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公共管理
徐祥民
2015
中文
D630.1
47
2016-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