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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视角下网络民意的法律规制

王宗明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网络虚拟社会的兴起,民意的形式与内容、传播途径与方法、所起作用的方式和结果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之诞生了网络民意。网络民意是借助或通过网络这一信息平台对有影响力的社会事件和问题所反映、表达、实现出来的社会公众思想、舆论趋向和导向,聚合某种愿望和诉求,从而形成的某种民意。网络民意对于提高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积极性、完善政府公共社会管理职能、促进社会民主政治进步和法制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网络虚拟、迅捷等特点,让网络民意也就具备了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和隐匿性、表达的随意性和公共性、反馈的即时性与复杂性、检验的滞后性和难辨性等独特特点。这些特点决定或者影响了网络民意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网络民意有时会好坏兼容,甚至被人操控、炮制。例如,炮制虚假民意、诽谤竞争对手、引发网路舆论暴力、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干扰正常社会和司法秩序、引发社会事件等问题。  因此,要对网络民意辩证的分析和思考。对于网民的正当合理要求、积极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采纳,维护网民、社会民众参政议政和进行民主表达的权利;对于被网络推手或者别有用人之人操纵、炮制的网络民意,要坚决地抵制,并积极的探索通过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法律手段进行规制。  从外部因素规制来说,立法是对网络民意进行法律规制的重中之重。在遵循保护网民表达权、科学立法、网络规律的原则下,加强隐私权保护、网络服务商和网媒管理等方面的立法,从源头上加强对网络民意的规制;司法机关和社会管理机关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要做到公正司法、严格执法,防止网络民意对司法和行政权力的过度干涉。同时,网络民意也要从自身内部进行规制。通过有针对性的网络普法宣传,提高网民的整体素质,提高网民对网络信息的辨别分析判断能力,预防被利用、被操纵情况的出现。

社会管理;网络民意;法律规制;行政权力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律

于晓艺

2012

中文

D922.16

31

2013-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