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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转化研究

邱玉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在理论上对转化犯的研究通常都是在立法之后进行的,根据立法的更改而进行改变。但是因为立法水平的有限性以及现实中犯罪转化情况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仅仅遵循法律的规章条例,是难以较好地对犯罪转化行为进行判断和定罪的,同时也使理论丧失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犯罪转化的每一种情景都被囊括于立法之内并被明文规定,是不现实也是不必要的。我们不能忽视事实转化的大范围存在,也更要加强在罪数形态领域中对事实转化的一罪行为的判断和研究,使得对犯罪转化的探讨更加具有开放性和自为性。基于此观点,本文从一个司法实践的案例入手,分四章对转化犯进行深入探讨。在第一章从总体上介绍了转化犯的发展历史和当今的基本情况,指出了这种理论的缺陷;第二章对转化犯重新进行了定位,认为其不但包含法定转化,还有大范围的事实转化,并对事实转化的一罪判定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第三章在前面章节的基础上,将转化犯的概念进行了扩展,将事实转化囊括进来,并对转化犯的一个关键点——转化原因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得出:在构成要件上,基本罪和转化罪两者之间的特别关联是解决这一问题的突破口。第四章将事实转化列入裁判的一罪中,并与吸收犯、连续犯和牵连犯进行了比较。然后以司法案例为引子,对它的两类基本形式进行了分析和比较。

转化犯;犯罪转化;罪数形态;司法实践;构成要件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律

于阜民

2012

中文

D924.11

29

2013-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