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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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沽河湿地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张明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湿地、森林和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以其独立、特殊的生态功能对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大沽河湿地是青岛市最大的河流湿地,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防洪蓄水、维护生物多样性、提供多种资源等特殊功能。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随着人口增长以及人类对湿地认识的片面性,大沽河湿地面积逐年减少,水质不断恶化,污染程度加深,抗灾害能力减弱,生态功能不断退化,生态环境逐渐失去平衡,大沽河湿地保护刻不容缓。然而,由于目前我市的湿地保护特别是对大沽河湿地的保护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法制体系、监测体制、湿地环境影响的评价制度不完善;同时湿地保护技术水平落后;投入资金缺乏,湿地保护宣传滞后,湿地破坏仍然在继续。如果再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严重威胁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的生存环境。湿地保护必须引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改善生态功能为中心,按照保护优先、尊重自然,适度开发、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等原则,加强立法和监督,逐步完善各项评估和监测体系,遏制和逐步扭转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使生物资源和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维持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营造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   本论文旨在对大沽河湿地资源进行调查,结合大沽河流域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分析大沽河湿地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经验和做法,结合青岛生态市建设的发展战略,对适用于大沽河湿地资源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途径进行探讨,建议建立大沽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以区域联动机制,通过加强立法,明确政府部门责任,同时,加强资金投入,不断建立完善监测、评价体系,唤起人们对大沽河湿地的保护意识,为政府部门进行大沽河湿地保护提供决策参考和意见建议。

大沽河湿地;湿地保护;评价制度;立法完善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公共管理(MPA)

徐祥民

2011

中文

X361

50

2013-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