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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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2212815

食品安全犯罪现状与对策研究——以青岛市为例

王蕾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食品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关系到每个公民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各国所普遍面临的世界性难题。食品生产的机械化和集中化,以及新技术和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广泛使用,都成为食品安全问题爆发的隐患。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危害巨大,影响广泛,深深触痛了人们的神经,食品安全已成为整个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第一部分论述了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犯罪的概念。首先指出食品安全的概念至今尚未统一、明确。我国于2009年6月1同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还规定:“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其应当具有的营养标准,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次指出我国于2009年6月1日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刑法中将食品安全犯罪分为生产经营类犯罪、非法经营累犯罪、食品安全监管类犯罪。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特点,一是新老问题并存,二是源头污染突出,三是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占多数决定了食品加工业水平、素质差,四是食品安全信息交流渠道不畅通,甚至不正常。  第二部分介绍了青岛市食品安全犯罪现状。第一部分指出危害青岛市食品安全的主要因素,主要包括食品污染、食品变质、食品固有、人工添加、非法生产经营以及食品新原料、新工艺的应用如转基因食品、益生菌和酶制剂等技术应用带来了新的食品安全问题等。第二部分总结了青岛市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现象的九种主要表现。第三部分深入分析了青岛市存在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现象的八个主要原因。  第三部分论述了青岛市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现状及难点。首先介绍了青岛市涉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有关工作职责分工,详细介绍了各个部门在保护食品安全方面所承担的职责。其次指出了青岛市在打击整治食品安全犯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环节,一是专业鉴定、案值评估难;二是证据认定、规格标准杂;三是部门协作、整体合力弱。此外,现行行政法律、法规,赋予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机关强制措施的权力门处罚于不顾,我行我素。  第四部分对青岛市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提出了对策及建议。一是加人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的力度;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三是抓好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四是抓好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五是专项整治儿童食品以及食品包装、标识印制业;六是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七是做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销售网络建没;八是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食品安全犯罪;证据认定;案值评估;专业鉴定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律

徐祥民

2012

中文

D924.3

27

2012-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