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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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2212804

我国志愿服务立法研究

李晋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当前,志愿服务活动几乎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尽管我国志愿服务活动的研究和发展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我国志愿服务立法既有深厚的现实社会基础,又有广阔的社会运用前景。目前我国已有30个省、市制定了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统一立法的条件已经成熟,国家层面的志愿服务立法也需加快步伐。  现阶段我国志愿服务立法的主要困难有四:一是对志愿服务法律法规的定位仍然存在很大争议,二是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衔接工作难度很高,三是全国志愿服务活动很难统一协调,四是志愿服务组织的登记管理及评估监督机制还很滞后。  结合《志愿服务法(草案初稿)》评述,域外志愿服务立法实践分析,对我国志愿服务立法的理论思考:志愿者注册退出机制和激励机制,志愿者的培训制度,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经费的来源和监督管理,志愿服务活动的保障和促进措施。志愿服务法只有明确舰定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保障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合法权益,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才能推动志愿服务事业良性发展。只有统一立法,才能进一步提高社会认知程度,促进全社会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我国志愿服务立法的理论要点:明确未成年人注册志愿者的必要条件;应重视志愿者的保障和奖惩措施,制定志愿活动强制保险:规范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制定操作强的奖励措施,吸引更多青年参与;解决志愿服务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问题;明确志愿服务活动中各种法律责任,全面构建起社会志愿服务及其保障体系,引导和规范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紧急事件、重大赛事会展活动等方面志愿服务,促进我国志愿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志愿服务;法律地位;统一立法;法律责任;保障体系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律

陈书全

2012

中文

D922.182.1

28

2012-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