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法律制度研究
随着大众法律意识形态的增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日渐增多,诉至法院,但由于相关法条的不完善,导致各地的裁判结果大相径庭。 2006年修订前的《公司法》虽然确立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的四项制度,但过于简单,已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修订后的《公司法》对股权转让制度作出了一些补充,增加了一些有利于实务操作的规定。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是法律没有规定的,如小股东权益保护的范围过窄,章程中强制转让条款的效力,股东优先购买权是否可以部分行使等问题均未涉及,这些问题的存在,给股权转让的实际操作带来了诸多的不便,也给理论界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只有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加强立法或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明确,股权转让才能顺利的进行,公司股东的利益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为此,拟从实务的角度出发,通过分析《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以及如何完善,力求在工作实践中有所裨益。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强制转让条款;股东优先购买权;小股东保护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律
任以顺
2012
中文
D922.291.91;D920.4
28
2012-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