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与传媒主控话语权争夺战分析——以“药家鑫撞人杀人案”为例
自2008年新浪微博推出内测版开始,微博作为国内媒体的新生事物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熟识和利用,甚至连传媒本身也开始倾向于利用微博和受众进行互动。微博的大量使用,给长期处于“失语”状态的受众送来了话语权,也因此打破了长久以来,由传媒所结构起来的“一言堂”局面。
列维·斯特劳斯认为,社会是由文化关系构成的,而文化关系则表现为各种文化活动,即人类从事的物质生产与精神思维活动。结构主义是在极力探求隐藏在各种关系背后的“中心主义”。这一切活动都贯穿着一个基本的因素--信码(符号),不同的思想形式或心态是这些信码的不同的排列和组合。一个文化意义的产生与再造是透过作为表意系统的各种实践、现象与活动而组合起来的。传媒通常作为政党喉舌与国家意识形态的代言人,不论是从新闻选材、报道内容的组织以及节目的编排方面,还是从传媒制作过程中所受到的外部制约(例如政治权力的渗透、市场需求的制约)它们都在围绕着一个目的,即为当局者掌控话语权而服务,传媒所“结构”起来的主控话语权因而不可能落在受众手中。
但随着微博的出现与迅猛发展,传媒所掌控的主控话语权,面临着被解构的危险。微博凭借它独特的传播特点及传播优势,对传媒建构起来的话语主控权进行“去中心化”的解构,将话语主控权交到受众的手中,并且在消解中心的同时又重新建构起一种新的话语模式,在传媒与受众的话语权之间搭建起一座沟通桥梁。传媒由于受到种种限制以及专业制作特点,它在拥有主控话语权方面有着绝对的优势和强势,不可能在传播过程中让渡自己的话语主控权,是微博让受众实现了对话语的主控权,但微博自身又存在缺陷,只能发表140字,且缺乏足够的把关机制,容易产生碎片化记忆与虚假信息等,这又是从事专业化、一体化操作的传媒所具有的优势,由此看出传媒与微博之间又存在一种胶着状态,可以相互借鉴与利用,共同协调发展。
微博;传播过程;主控话语权;话语模式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汉语言文字学
张伟
2012
中文
G206.3
54
2012-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