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指标相关性的财务综合评价体系优化研究
科学公允地评价公司综合财务状况已成为各利益相关者的共识,评价主体对于评价结果准确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会计信息的爆炸、财务指标的繁多、多重的综合评价制度又使得分析能力尚且不足的评价主体无所适从,提高综合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以及评价结果对于决策的有用性十分必要。我国先后颁布了两套业绩评价体系,可以看到业绩评价的重点仍是财务评价,两套体系并存导致的多重评价制度会使单套评价制度的有用性降低,评价人员在进行评价活动时会首先面临选择评价体系的困扰。除此之外,这两套评价体系在构建和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有的指标体系包含的指标之间的相关性显著,尤其表现在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指标体系中,这样必然会导致评价内容的不全面或者各个评价内容实际权重的不合理,进而使评价结果顾此失彼,影响这一结果对于决策的有用性。第二,没有区别行业,忽视了行业特点的差异。主要是指没有就特定行业构建能够体现其核心竞争力的指标、没有针对行业的不同特点对不同的指标赋予不同的重要性水平。第三,颁布业绩评价体系的初衷是服务于国家对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评价,相当于股东对公司的评价。但业绩评价主体越来越多元化,却没有出现专门服务于他们的评价体系,因此除股东之外的利益相关者往往就借鉴这两套体系进行评价活动,这样得到的评价结果并不对应他们自身的需要。第四,这两套业绩评价体系都是适应当时的时代背景、依据当时的会计标准制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会计研究的深入,信息使用者和会计标准在与时俱进的发展,而业绩评价体系却没有得到同步的改进。
本文针对以上问题,针对特定的行业、结合会计的发展进行基于指标相关性的综合评价体系优化,其中本文确定的评价主体是债权人。为了切合特定评价主体的需要,在权重的确定上应该采用主观赋权法。从评价主体的利益诉求出发,根据他的评价目的合理判断各个指标的重要性水平,并将对指标重要性的判断与指标的权重相挂钩,这将提高评价结果对主体决策的相关性,为其财务决策提供更有说服力、更科学的评价结果支持,以更好地维护评价主体的利益。本文第四部分充分论证了运用主观赋权法的必要性以及在众多主观赋权法中选择层次分析法的缘由。明确了采用主观赋权法确定权重之后,进行指标体系的优化就显得更为必要。因为各财务指标之间是存在相关关系的,并且很多财务指标之间的相关性相当显著,而计算财务综合得分的过程就是各财务指标值加权和的过程,其前提应该是指标之间的相互独立,客观赋权法能够运用统计方法消除指标之间的这种相关性,实现最终加权时加权成分的相互独立,但正如上文所述,这种方法在确定权重上有很大的缺陷,在进行综合评价时不能使用。为了既能主观赋权又能尽量减少加权成分的相关性,应该合理配置指标体系,进行基于指标相关性分析的指标评价体系优化。具体做法是先进行指标间的相关分析得到相关系数表,通过相关系数表分析财务指标两两之间的相关程度的大小,在此基础上进行指标的筛选,保证纳入最终指标体系中的各同类指标之间的相关程度尽量小,也就做到了尽量减少同类指标所反映信息的冗余度。总之,要按照行业和评价主体细化评价体系,具体进行优化时先进行基于指标相关性的指标体系的优化,再根据评价主体的需要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本文通过规范分析和实例说明的方法具体阐述了优化的流程。
企业管理;财务评价;会计核算;层次分析法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会计学
张世兴
2012
中文
F279.23;F275.2
78
2012-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