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探析——以青岛市为例
随着城市化发展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大量农民涌入城市成为农民工群体,在为城市发展做出大量贡献之余,仍无法安度晚年时,其工作的不安全感日益严重。我国农民工养老问题日益严重,作为弱势群体的大部分农民工不但工资低、待遇低,而且其基本的养老保险问题也很突出。
本文对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进行探析,并以青岛市为个案进行分析。出台《暂行办法》是我国城市化、老年化快速发展的需求,也是各地为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机制以满足广大的农民工养老保障的需求,它是公民养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暂行办法》作为一项公共制度产品,其特点主要表现为连续性、统筹性、明确性等特征,其出台对于促进社会收入再分配、统一各地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规范地方政府责任、企业责任以及激励农民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具有重要的作用。政策出台后,在政策层面保障了农民工转移养老保险的权利,但农民工在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方面仍然面临着深层困境。
《暂行办法》给农民工养老保障带来了一线曙光,但面临的深层问题主要有制度障碍、程序障碍以及保障能力低等方面,具体表现为:表现为没有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技术难、户籍身份带来的养老保险制度障碍、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过长、待遇计算标准不公、养老保障各方面的保障不足等。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到2.3亿农民工的养老问题,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促进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以及畅通转移接续系统是保障弱势群体、顺利通过老龄化社会以及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综合以上的分析,在《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应继续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措施,包括消除身份差异、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及发放办法更加完善公平、提升保障能力能。首先,要不断融化户籍壁垒,真正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同时还要建立适合农民工自身特点的弹性缴费机制,使更多的农民工包容在制度之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次,应合理计算养老金待遇,不同地区进行比例计算,同时要尽快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数据库,实现技术层面的转移接续;再次,切实强化法律保障、财政保障、企业保障和自我保障能力,提升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保障机制。
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弱势群体;保障机制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行政管理
崔凤
2011
中文
F842.61
67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