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海洋环境和生态保护的海域关闭立法制度研究
(一)选题背景:我国是海洋大国,海域面积达300万平方公里,约占我国陆地面积的1/3,自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综合国力的迅速提升,海洋经济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二)研究目的:
1、保护海洋环境,充分发挥海域功能
2、保障人类健康安全和生活质量
3、完善海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4、加强我国海洋综合管理
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采用了实证分析和价值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所搜集和掌握的素材进行研究,总结出我国海洋环境现存的问题以及国外解决海洋问题所取得的成果,通过比对分析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成果,归纳分析我国现有海洋环境保护和管理模式存在的一些弊端,据此提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立法建议。
本文认为,海域关闭法律责任应形成完备的责任体系,将行政和刑事责任有机结合。行政责任不仅应体现对违法的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追究责任,还应包括对直接责任人员、单位负责人和普通公民的行政处罚。在海域关闭中还应规定刑事责任。因为海域关闭制度是涉及未来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之一,违反则可能会造成海洋资源、环境和经济的重大损失,对主观恶性大,后果严重的行为,应追究法人及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海洋环境;生态保护;海域关闭;立法制度;综合管理;法律责任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律
刘惠荣
2011
中文
D922.68
62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