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研究
随着世界人权运动的发展,被害人保护运动自20世纪60年代兴起并得到许多国家刑事领域的重视。我国自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以来,人权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权利受到了空前的尊重与保护,相比较而言,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较难得到有效的保障,成为目前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笔者参考目前学术界的一些观点以及国外有关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方面的立法,就我国有关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现状提出了一些设想,探索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体系。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概述。首先对学术界关于刑事被害人的概念、特征及分类进行了介绍并加以评析;其次是从刑事被害人的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三个层次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进行了简要说明;最后介绍联合国确立的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原则和范围。
第二部分是国外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现状。以两大法系为视角,介绍国外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状况并从诉讼地位、诉讼权利、赔偿和法律援助方面予以评析。
第三部分是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现状。分析了我国从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以来,明确了刑事被害人诉讼当事人地位,使刑事被害人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执行阶段所享有了部分权利的事实,同时指出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上等方面存在的缺憾,进而阐述建立完善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机制的意义所在。
第四部分是构建我国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体系的设想。一是完善刑事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二是扩大刑事被害人请求赔偿权利的范围和途径,三是建立国家补偿制度,四是拓宽法律援助等救济方式。
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诉讼权利;国家补偿;法律援助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律
赵星
2011
中文
D925.2
32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