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立法的公众参与
立法的公众参与,是公众政治参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立法权作为最重要的国家权力,立法的公众参与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更是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公众参与立法,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目标和公民的各种宪法权利在立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提高立法民主化、科学化的必然要求。保障并扩大公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有助于形成正确的立法决策、提高立法质量,有利于增强法的社会基础、保障法的实施,有利于平衡利益关系、推动社会和谐,有利于培育公民精神、推动民主法治建设。
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制度,立法法颁布以来,公众参与立法工作得到了长足地发展,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探讨的热点问题。然而,实践中,由于受到法律保障、规则程序、经济发展、政治与法制、传统文化以及立法专业化趋势的影响,公众参与立法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不足,如参与率较低,参与不平衡,实际效果不明显,参与方式不够完善等等,都阻碍和制约着公众参与立法制度的发展,阻碍着公众参与立法制度应有作用的发挥。
虽然国外已经不少较为完善的公众参与立法的制度与措施,但是,不可否认,公众参与立法制度距离成熟和完善还有一段遥远的路程。当前,要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首先必须要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价值取向和发展趋向定位。这是保证公众参与立法制度得以健康稳妥发展的基础。然后,以尊重、充分、平等、法制等基本原则为指导,不断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方式、环节和程序,并通过公开、咨询、报告、反馈、激励等一系列的制度保障,这样,才能逐步构建起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通过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实现立法工作的实质性进步,不断推动我国的民主法制进程。
立法制度;公众参与;公民宪法权利;民主法治建设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律
刘惠荣
2011
中文
D920.0
45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