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社区矫正制度之构建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正面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解决,除对犯罪行为予以打击外,更应重视犯罪预防。
社会上大量存在的具有人身危险性人员,如不批捕、不起诉及劳教所外执行人员等等,却没有合适的制度来对他们进行有效矫正。实践中虽有一些探索做法,但均未上升到理论层面,且随意性大,不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
创设准社区矫正制度,旨在对部分具有人身危险性人员进行矫正,消除其危险性,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符合中央提出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
保安处分适用依据为人身危险性,契合我国人身危险性人员管理的要求。保安处分作为较为成熟的理论在大多数国家立法予以确立,虽因种种原因并未引入我国,但保安处分理论对准社区矫正制度具有启发意义。
社区矫正是非监禁刑的执行方式,国内已开展这项工作,并形成相应的社区矫正资源。由于社区矫正对象已被严格限定为五类人员,无法直接用社区矫正对上述人员进行矫正。准社区矫正制度可利用社区矫正的资源开展工作,最大程度节约社会资源。
准社区矫正制度虽借鉴国外保安处分理论并利用社区矫正平台而构建,但应区别于二者,对矫正对象的选取、矫正主体范围、矫正方式的制定及矫正工作的验收都有自身的特点。
全文分七部分,共约二万字。
第一部分,引言。该部分主要概括介绍选题意义、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之处等。
第二部分,准社区矫正概念。该部分首先介绍准社区矫正概念的定义;对社区矫正的概念及产生的背景、实践进行简介,对准社区矫正和社区矫正进行了区别:介绍了准社区矫正的性质,即排除强制、个人自愿、利益导向及各自含义。其次介绍人身危险性人员的定义及我国具有人身危险性人员的范围及分类,研究了不批捕人员、不起诉人员及劳教所外执行人员。
第三部分,制度建立的必要性。该部分介绍了我国对具有人身危险性人员管理的困境,继而介绍几种管理方面的探索,并对这些探索进行分析,得出制度创新才是解决管理困境出路的结论。
第四部分,理论探寻。该部分介绍保安处分理论及产生背景和发展历程,后得出保安处分是破解管理难题的理论依据。
第五部分,可行性分析。该部分首先介绍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情况,认为社区矫正建立为准社区矫正开展打下基础,接着又着重对准社区矫正的利益导向进行分析,提出四种具体利益。
第六部分,具体构建设想。该部分介绍准社区矫正制度中的具体设计:矫正对象选取中明确现阶段选择四类人员作为矫正对象,矫正主体的概念、构成及职责,矫正方式中四类制度的内容,矫正工作的验收等等。
第七部分,结语。介绍准社区矫正制度适用中的局限性及未来的展望。
准社区矫正;保安处分理论;人身危险性人员;社会管理;非监禁刑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律
梅宏
2011
中文
D924.13
36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