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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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928056

论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

韩海燕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目前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新闻传播高度发达、新闻舆论监督强劲的传媒时代,同时也是一个以司法维系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彰显司法权威的司法时代,司法与媒体的交流和互动已经是大势所趋。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都是建设我国民主法治社会的基石,都有其宪法依据,都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独立是一个国家民主、法治和文明程度的象征,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把司法独立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原则予以规定和宣示,正如启蒙思想家洛克所说“这一切都没有别的目的,只是为了人民的和平、安全和公众福利。”如果说司法公正是国家政权合法性的基础,那么司法独立就是司法公正的制度性保障。在现代社会,各国宪法无一例外地以不同形式宣示国家的司法机关独立判案、秉公执法是最高司法原则。理论上讲,一切公共权力都应纳入新闻舆论监督的视野当中,司法也不例外,媒体监督既要积极有所作为,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同时也需要理性的心态和良好的限感度;司法机关在主动接受媒体监督的同时,也要妥善处理好司法与媒体、司法独立与媒体监督的关系,既要避免对媒体监督的不当限制,也要防止媒体的不当干预对司法独立的影响。   媒体如何监督司法,司法如何直面媒体,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媒体监督对促进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提高国民法律素质、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等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目前媒体监督的运作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媒体定位出现偏差,大量偏激的带有强烈导向性的新闻报道产生的舆论压力对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进行审判活动也产生了很多负面的影响。为了尽可能地发挥媒体监督的合理性,避免造成媒体、民意对司法的消极影响,有必要对媒体监督进行有效地规范、约束和监督,并相应地加强司法体制改革,共同致力于构建媒体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和谐关系,共建和谐社会。在现阶段,我们应妥善协调两者问的关系,使其保持两者之间合理的张力,建构两者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和对话的平台,既保障了新闻自由发挥了其监督作用,又维护了司法独立保证司法公正,使二者携手前进、平衡发展、相互促进,从而更有效地保障司法公正从而实现社会公正,更好地推动我国的民主与法治进程。

司法独立;媒体监督;宪法依据;司法公正;关系构建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学

刘华义

2011

中文

D926.34

28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