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私募股权基金近年来在我国蓬勃发展,但在其设立和运行过程中却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引导私募基金逐步规范化,防范金融风险,完善监管机制是中国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私募股权基金发展已经相当完备,而中国与之相比,由于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和发展阶段存在不同,监管需要涉及的因素也有所不同。如何构建和完善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的法律制度正是本文试图解答的问题。
本文在结合私募股权基金市场固有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掘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的特殊风险,通过分析比较其他国家和地区先进的监管模式,同时立足于国内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构建一个健全和谐的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制度,为实践层面上的执行者提供法律方面的准则和决策的依据。
本文正文部分共包括四个部分,分别是私募股权基金的风险及其原因分析、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的监管现状及监管目标、境外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制度解读及其启示、监管建议。
第一部分:私募股权基金的风险及其原因分析:这一部分首先从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其组织形式等内容着手,得出了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发展的一些特点和不足,然后从私募股权基金的市场风险进行研究,指出了私募股权基金的一般风险;随后讨论了在我国不成熟的市场所具有的特殊风险因素,明确了私募股权基金监管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的监管现状及监管目标:这一部分首先从监管机构、立法现状、组织形式、投资者和管理者资格、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深入的分析探讨,得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制度的不足之处。然后结合上文私募股权基金的风险以及我国监管的不足,给出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应当具备的两大目标即保护投资者和降低风险。
第三部分:境外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制度解读及其启示:本部分从监管机构、立法现状、组织形式、投资者和管理者资格、信息披露等方面对美、英、日、台等国家和地区的监管制度进行了考察,重点关注了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监管制度的先进和可借鉴之处,然后通过以上的分析,总结了各国在监管机构、组织形式、投资者资格、信息披露和风险防范方面给我国的启示。
第四部分: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制度的法律建议:结合上文国外的先进监管制度及我国现阶段私募股权基金的特点,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制度的完善分别从监管机构、立法现状、组织形式、投资者和管理者资格、信息披露等方面给出自己的建议。
私募股权基金;风险管理;监管体系;法律制度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律学
胡家强
2011
中文
D922.287
34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