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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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928038

浅议环境公益诉讼的构建路径——以《清洁生产促进法》为例

曹彦超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现象愈加突出,经济的迅速发展是在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虽然,近些年来我国的环境法治工作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也逐渐成型,社会公众对自身周围的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环保团体也在保护环境方面开始承担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却始终无法建立,从司法界到学术界,从官方到民间,争论不断,质疑不休。尽管我国的民众、学者和行政机构认识已认识到环境公益诉讼在我国的迫切性,但是把其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仍是一个漫长且艰巨的过程。   近几年来,环境法学界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可谓是如火如荼,理论成果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环境法学者对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国外部分国家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及原告资格研究、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与救济方式、未来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程序应有的特征、立法路径与司法解释路径的选择等等。另外,从实践领域来看,贵州、无锡等地相继建立了环保法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中华环保联合会作为诉讼主体提起了我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将环境公益诉讼的实践活动推向新起点。   从我国目前的环境立法现状来看,无论是关于环境保护还是资源保护的法律,基本上都包括了关于公众和社会监督的条款,这些条款都可以作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也有数条法律条款可以作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依据。从立法路径和法律解释路径中,法律解释的路径更适合我国的目前情况。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一一的法律解释,以此来确立《清洁生产促进法》中环境公益诉讼路径中的受案范围、原告资格、程序特征等,进一步构建出其路径,希望能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有多贡献。

环境公益诉讼;清洁生产;路径构建;法律体系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律学

时军

2011

中文

D922.6;D925

30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