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对策研究
政府采购作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和公共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政府采购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截至2009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7413亿余元,节资率超过11%;政府采购的管理体系逐步建立,“采管分离”工作逐步推开;政府采购的制度框架逐步完善,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相关配套措施也在不断完善中;政府采购的监管机制日渐成熟;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起步较晚、时间不长,政府采购制度自身建设还存在许多不足;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制约政府采购发展和改革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正在逐步显现出来;我国未来面临的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准备工作也将非常艰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政府采购制度也应该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和完善。政府采购不应仅仅以节资为目的,而要重视发挥其政策性功能,加强对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的扶持,加大对民生领域的倾斜,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新形式等。
本文第一章是对政府采购制度的概述,界定了相关概念,提出了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的理论依据,分析了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与必要性。第二章回顾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历程,总结了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现状与成就,分析了现行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未来面临的挑战。第三章以美国、西班牙、韩国为例介绍了先进国家政府采购工作的现状与发展动向,以及对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的借鉴意义。最后一章就新形势下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提出对策建议,对政府通过采购方式提供公共服务的意义与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尝试提出扩大对公共服务采购的具体措施。
政府采购制度;政策功能;公共服务;立法完善;法律法规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行政管理
王树文
2011
中文
F812.45
64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