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农村土地流转对策研究
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形势下,农村传统的分散种植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平稳有序进行,对于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和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实现土地产出效益和农民收入的最大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农村的土地流转数量和规模正在逐步增长,流转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但应该看到农村土地流转不应仅以追求效率为目的,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在土地流转中首先要考虑公平的问题。本文在相关的经济学理论和土地流转理论的基础上,以山东诸城市农村土地流转实践为研究对象,联系其他各地的做法进行探讨,论述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和理论;第二部分是诸城市农村土地流转实践,主要是诸城市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特点;第三部分是对诸城市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包括土地流转供给不足、直接需求小,市场运行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不完善等;第四部分在介绍了广东、四川等地的先进经验做法及对诸城的启示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诸城市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的建议与对策,包括剥离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建立和完善市场中介组织,完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要积极主动去解决争议和纠纷等:第五部分是结论和展望,指出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是市场和政府两只手共同作用的结果,公平与效率兼顾是国家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要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然使农村土地流转常态化。
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与规模是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不根据实际情况去进行人为地推动,必然会走弯路;但政府并不能因此而放任自流,而应该在合适的时机因势利导并加强监管,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本文创新点在于:系统总结了诸城市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的实践经验及不足,并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土地流转;基本经营制度;土地承包;权益保护机制;利益表达机制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农村与区域发展
徐胜;王军强
2010
中文
F321.1
62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