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府支持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在自愿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以对成员提供服务为宗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纽带,以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有关合作为重点,以维护成员利益、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积累的经济组织。本文以制度经济学为主要分析工具,在研究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诸城市政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实践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探寻政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有效方式方法,为诸城市政府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政策建议,也为其他地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有益参考。
研究表明,诸城市政府通过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社区化发展,带动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政府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上,存在政策取向有偏好,扶持政策的可操作性不强,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为促进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政府支持的方向应该是:第一,明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府职能;第二,健全完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第三,以农村社区为载体搭建全新的公共服务平台;第四,坚持“转化、规范、提高”的发展思路。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有两个:一是总结诸城市政府通过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社区化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经验做法:二是提出以农村社区为载体搭建全新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促进专业农户分化发挥政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第一推动力的作用的政策建议。希望能为诸城及其他地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参考。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供求;地方政府;农村社区;组织发展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农村与区域发展
李延敏;王军强
2010
中文
D625;F321.42
69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