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功能主义翻译理论看法律文书的翻译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深入发展,中国的经济和文化在过去的三十年中对全球其他地区的影响也不断扩大。在国际经济活动中,中国和外国在法律领域的交流在逐步增多。因此,法律文书的翻译在方便中外交流中贡献巨大。可以说,经济活动中利益的得与失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相关法律文书翻译的正确与否。
然而,给出一个完全令人满意的翻译对法律文书的译者来说并非易事,因为法律文书翻译涉及到三个学术领域:法学,语言学和翻译学,掌握此三领域难上加难。这就造成法律文书翻译质和量远远落后于其实际需求。目前,国内外许多翻译家和法律专业人士均专注于此领域的研究并提出了很多具有建设意义的原则和方法。
但是如果我们阅读他们的研究成果就会发现两个问题:一个是关于研究对象的。过去的研究者们大多集中于在法律文书的微观层面进行研究,如对法律术语和法律文书句法的分析和翻译。在这种情况下,微观层面的对等被反复强调而文本功能却被忽视。另一个问题是关于建立研究体系的。法律文书翻译的研究现状表明目前的研究缺乏体系性。研究者们集中精力于法律文字及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持其意义,从而忽略了建立一个包含定义,分类和方法论的完整研究体系。这种不全面的研究角度导致了法律文书翻译中的不专业性,机械性甚至谬误。正如前面提到的,法律文书的翻译涉及三个学术领域,因而系统和跨学科的研究体系是大势所趋。
一些研究者认为法律语言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因此一般的翻译理论无法指导法律文书的翻译,事实果真如此吗?本文作者认为,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适用于法律文书的翻译。在西方众多现代翻译理论中,功能主义翻译理论打破了传统的建立在对等基础上的语言学翻译理论,为翻译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它不仅可以解释文学翻译,同样也适用于非文学翻译。
因此,本文作者遵从功能主义翻译理论所提供的翻译原则和翻译方法,致力于寻找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对法律文书翻译的指导作用。全文由五章组成:
第一章是对法律文书及其翻译的介绍,本章介绍了法律文书的定义和分类及其研究现状。
第二章是本文的理论框架,即功能派翻译理论。为下文的法律文书翻译提供理论支持。
第三章是本文的主体部分。本章将探索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对法律文书翻译的指导作用。主要通过对法律文书的文本类型和功能的分析,确定法律文书翻译应根据其所属法系及翻译目的而选择相应的翻译策略。
在第四章中,作者根据自己的法律翻译实践和其他研究者的总结,得出四条实用的法律文书翻译原则。
第五章是本文的结论部分以及局限性,从而提出未来的研究方向。
功能主义翻译;法律文书翻译;文本类型;句法翻译;法律术语;翻译原则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赵德玉
2011
中文
H059;D90-055
64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