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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927524

美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

朱丽华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自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在世界各国的环境法中确立以来,由于其本身具有的科学技术性、前瞻预测性和内容综合性等优点,已经成为环境行政决策的主要依据。而公众参与作为促进环境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手段渗透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之中更加有力地促进了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而美国作为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立法实践最早的国家,不仅为实施国家环境政策提供手段,而且为实现国家环境目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首先界定了公众参与中公众的范围,并且具体而深入的分析了公众参与机制存在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之中的理论基础及其特有的价值功能。   其次简要介绍了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背景和最终确立的过程,以及公众参与引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历史进程,对此进程的考察有助于完整地了解美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内容。   第三部分是本论文的重点内容,通过对美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过程的程序性研究(研究重点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体现的公众参与),可以看出美国关于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规定做到了真正尊重公众的意见,再加上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保障(主要包括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公民环境诉讼制度),使得美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成效斐然。   最后在前述对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众参与产生和发展的历程的研究,以及美国公众参与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的体现及保障机制的介绍,指出中国目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公众参与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完善中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相比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已发展成熟的公众参与机制来说,中国的公众参与还处在探索阶段,以期在美国环境政策具体、操作性强的基础之上,找出可供中国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借鉴之处。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国家环境政策法;民主政治;美国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学

郭院

2011

中文

X820.3;D996.9

34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