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
DOI:10.7666/d.y1927355

初害人角度的犯罪预防

薛俊巧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预防犯罪、减少犯罪的危害是当今世界每个国家所面临的问题。犯罪学家们也一直试图从犯罪人身上找突破口,但效果并不明显。近年来随着犯罪学的发展,学者们研究的视野和着手点也越来越广泛,学者们已经认识到犯罪的发生是由犯罪人和被害人相互作用形成的,所以犯罪的研究不能仅仅局限于犯罪人,而应该将一部分精力投入到被害人身上。不管是研究犯罪人还是研究被害人,最终的目的都是减少犯罪的发生。   被害人在犯罪的发生及预防中同样可以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分析被害人及其被害性,从被害人本身的被害性特征出发可以有效减少被害,揭示抑制和减少被害人向犯罪人转化的关键点,减少了犯罪的发生,预防犯罪的目的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从被害人角度研究犯罪预防也可以使我们获得新的进行犯罪预防研究的角度。当然强调重视被害人的研究并不意味着应轻视犯罪人对预防犯罪作用的研究,而是在当前过分关注犯罪人的情况下提出的,以期希望学者对被害人给以必要的重视。文章不单从实证方面直接实现被害人的被害预防,还通过建构被害人的帮助和救济制度来间接实现犯罪预防。   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研究目前我国犯罪预防的主要途径,介绍目前我国各种犯罪预防的角度以及侧重点。第二部分介绍被害人学研究的发展历程以及其给犯罪预防提供的新的视角和契机。第三部分是关于犯罪被害人的基本要素的阐释,包括被害人的概念、特征、类型及其研究的意义。第四部分从被害人的特征、阶段、总的实现途径三个方面展开直接被害预防的研究和设计。第五部分通过对构建被害人救助制度的阐释,以期间接实现对犯罪的预防。  

被害预防;犯罪预防;被害人;国家补偿;社会救助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学

赵星

2011

中文

D917.6;D922.11

31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