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及其于婚后所生收益归属问题研究
婚前财产是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对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予以保护,不仅有利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而且有利于个人权利的实现、确保个人财产权利的独立性、维护交易安全。笔者从婚前财产的基本概念入手,对婚前财产的认定标准以及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收益的类型进行研究,在借鉴国外夫妻财产制度中有关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收益归属的具体规定基础之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完善我国关于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收益之归属的构想,并寻找相关的理论支持和法律依据。
全文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是婚前财产制度的基础理论。这一部分首先介绍婚前财产的概念、认定标准以及我国有关婚前财产制度的法律规定;其次分析了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收益的种类,从总体上对婚前财产制度的基础理论进行研究。
第二章主要介绍国外有关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收益归属问题的立法概况。这一部分详细阐述了美国、法国、俄罗斯等国家有关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收益归属问题的规定,在综合比较评析的基础上,归纳出三种归属模式。
第三章主要是在国外立法例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学者关于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收益归属问题的学说,比较评析几种归属模式的利弊,以便找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判断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收益归属的原则。
第四章在前文分析国外立法例和我国学者观点的基础上,提出判断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收益之归属的基本出发点即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理念和判断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收益归属的基本原则和例外原则,并根据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收益的不同类型,分别论述其归属情况。并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出发,结合201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提出完善我国婚前财产制度的思路,以供立法机关参考。
婚前财产;婚后所生收益;收益归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婚姻法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法学
王治英
2011
中文
D923.9;D923.2
33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