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研究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外资并购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并已经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重要手段。而随着近几年我国外资并购发展加速,其在外商直接投资中所占比重进一步上升。然而,外资并购中国企业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在引进外资以及国外先进科技和管理经验、整合市场资源、解决国有企业的现实困难等诸多方面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并购的结果是市场力量的集中,在达到一定的市场集中度后,就产生了垄断的危险,严重阻碍市场的健康发展,并可能威胁到国家经济安全与产业政策安全。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体系,我国也应充分认识到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规制的重要性。被称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企业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方面的空白,然而一部《反垄断法》并没有解决所有的问题,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法律体系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外资并购的反垄断规制法律体系尚未形成;立法效力阶位低下,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外资并购立法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
本文针对我国目前外资并购的现状,以反垄断法为视角,结合美国、欧盟外资并购反垄断立法方面的先进经验,分析评价我国现有立法的不足之处,并尝试提出一些完善我国外资并购的反垄断立法的建议。
本文主要包括四个章节:
第一章外资并购反垄断理论概述,主要包括对外资并购和垄断概念的解析,外资并购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外资并购中垄断的倾向性分析,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法律规制的重要意义。
第二章介绍了美国和欧盟的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制度,并进行了对比分析,为研究我国的外资并购反垄断法律规制提供了借鉴的经验。
第三章再把目光回到国内,介绍一下目前我国在外资并购反垄断方面的立法现状,以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为视角,分析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具体制度,并指出现行法律法规中存在的一些缺陷。
第四章通过以上的介绍、分析和论证,尝试提出对完善我国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建议:立法模式的选择;细化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设置专门针对外资并购进行审查的执法机构;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反垄断审查听证制度;加强外资并购行为的违法责任及完善并购豁免制度。
外资并购;反垄断法;立法效力;听证制度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
胡家强
2011
中文
D922.295
72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