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海洋主导产业的选择研究
海洋主导产业的选择是海洋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核心内容。海洋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应该遵循静态、动态相结合的原则,在协调一、二、三产业比例的同时,更应循序渐进的确定发展方向与重点,尤其应将海洋主导产业置于优先发展的位置,形成以主导产业为核心,各产业协调发展的海洋经济体系。因此,对于海洋主导产业选择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论文在总结主导产业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区域海洋主导产业的内涵和特征进行了科学界定;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出能够体现主导产业特征、区域性、海洋产业特性的区域海洋主导产业评价基准,并将其量化为可统计、可计算的数据指标,形成了区域海洋主导产业评价指标体系;最后,设计出包含判断、评价、选择三个阶段的区域海洋主导产业选择方案,并以山东省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其中,区域海洋主导产业的评价是以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利用组合赋权法对区域海洋主导产业进行客观综合评价;区域海洋主导产业的选择是借助Delphi法引入区域海洋主导产业发展的社会因素与政策因素,并利用区域海洋主导产业选择模型综合主观与客观评价、定性与定量分析,从而实现对区域海洋主导产业的科学选择。
论文的主要成果与创新包括:
(1)区域海洋主导产业内涵的丰富性决定了其评价基准具有多维立体性。其中,多维性是指区域海洋主导产业的评价基准不仅体现主导产业的特性,还包括区域特性和海洋产业特性。从区域海洋主导产业多维性出发构建的评价基准体系共包含3个层次7个基准,具体为:①主导产业评价基准包括:生产要素可持续基准、效率基准、需求基准、产业关联基准、产业结构先进性基准;②体现区域特性的基准包括:区域比较优势基准;③体现海洋产业特性的基准包括:海陆协调发展基准。立体性是指区域海洋主导产业的评价基准体系呈现多层次性,不同层次的评价基准在评价过程中具有不同的作用。
(2)区域海洋主导产业的选择是一个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层次的选择过程,包括判断→评价→选择三个步骤。其中,区域海洋主导产业的评价是以区域海洋主导产业评价基准为依据的多属性决策问题,确定属性的权重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本文采用变异系数法、熵值法和主成分分析对指标进行客观赋权,为了减少评价方法选择中的主观偏差,利用线性规划模型,综合多种赋权方法的结果,最终实现对区域海洋主导产业评价指标的组合赋权。而区域海洋主导产业的选择是综合主客观评价的综合选择,为了减少评价中的主观随意性,同时又兼顾决策者对的偏好,使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相统一,本文构建了区域海洋主导产业选择模型,综合主客观评价,实现主客观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选择。
(3)根据区域海洋主导产业的选择方案,结合山东省的区域特征以及海洋产业发展社会因素和政策因素,对山东省海洋主导产业进行选择,结果为:海洋化工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船舶工业以及海洋工程建筑业可以作为山东省核心海洋主导产业;海洋油气业、滨海旅游业、海水利用与海洋电力业及海洋交通运输业可以成为山东省潜在海洋主导产业。以上述主导产业为核心,山东省海洋产业发展可以大致形成3个产业集群:(1)以海洋化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和海洋船舶工业为主导的海洋第二产业集群;(2)以海洋生物医药业为主导的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集群;(3)以海洋油气业、滨海旅游业、海水利用与海洋电力业及海洋交通运输业为主导的海洋重点产业集群。
组合赋权;海洋产业结构;高新技术;区域特性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数量经济学
赵昕
2011
中文
F127;P74
76
2011-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