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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839521

企业环境责任及其供应链推广

董霞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环境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企业社会责任起源于欧美,是指“特定的社会对企业所寄托的经济、法律、伦理和自由决定(慈善)的期望,是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企业应该对其影响到他人、社会和环境的行为负有责任”。企业社会责任自上世纪二十年代发端以来,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的持久争论,到七、八十年代,社会各界逐渐认同了“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开始在全球广泛兴起。   环境责任是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不断融合的产物。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资源环境形势的日益严峻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不断注入,环境保护主义运动在西方发达国家广泛兴起,要求企业对其环境影响行为负责任的呼声甚嚣尘上,企业环境责任的重要性日渐凸现。为引导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包括联合国在内的众多国际机构和环保组织对企业环境责任的发展予以了专业指引和不懈推动,环境责任呈现出国际化与标准化态势。   我国的企业环境责任是在上世纪90年代伴随着西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浪潮的登陆而逐渐发展的。由于可持续发展在我国所处的特殊战略地位,企业环境责任倍受关注。然而,由于我国企业环境责任整体起步较晚,其研究与实践尚处于探索阶段,企业环境责任问题依然面临诸多挑战。面对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如何有效扭转现阶段我国企业环境责任整体缺失的局面,推动企业顺应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要求、切实履行环境责任,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   纵观西方企业环境责任发展历程,环境责任并非单纯出自企业的自觉选择,而是在企业、经济、社会长期互动的过程中逐渐演进形成的。发达国家企业环境责任的发展主要源于各国完善的法规、严格的控制和管理、适当的激励以及投资者、消费者、社会公众与非政府组织的广泛参与。较之于西方,当前我国既缺少市民社会的基础,又缺乏社会运动的推动,因而政府推动对于企业环境责任发展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政府在企业环境责任立法与执法、企业家意识培养以及社会力量培育等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   由于环境问题具有外部性特征,加之现阶段我国环境立法执法尚不完善,政府在推动企业环境责任发展的实践中面临着诸多困境。作为我国企业环境责任的主要推手,政府要突破监管困境,解决失灵问题,就有必要进行干预创新。反观近年来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广泛兴起,其主要推力便来自跨国公司供应链条的巨大影响,正是在其强大作用下,大量的中国企业被卷入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浪潮。因此,有必要对供应链的作用机制加以分析,为政府实现有效干预探寻合适的依赖路径。   当前,以沃尔玛为代表的部分跨国商业企业正在自觉打造商业绿色供应链。在供应链管理中,商业企业通过绿色责任采购和绿色责任销售对供应链上游的生产企业和供应链下游的消费者施以环境责任影响,从而实现供应链的整体可持续发展。这一实践开启了以商业绿色供应链为依托推广企业环境责任的新视阈,通过供应链这一路径,可有效突破当前环境问题所面临的市场与政府“双重失灵”困境。有鉴于此,政府的环境责任制度设计,应充分发挥商业供应链的传导作用,使传统的环境责任主体由生产领域全方位拓展至流通及消费领域的各相关主体,通过制度约束与激励,规制并消除环境行为的负外部性,同时以市场激励不断引导并增强环境行为的正外部性,从而实现经济绿色发展的良性互动。  

环境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政府推动;绿色供应链;制度设计;可持续发展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公共管理

徐祥民

2009

中文

F270;X22

2011-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