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
DOI:10.7666/d.y1503410

国际商事仲裁非内国化法律问题研究

宋江涛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非内国化是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中一种新兴并对原有理论形成巨大挑战的理论形式。这种理论主张仲裁可不受仲裁地国程序法的制约,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在申请强制执行前,不受任何国家程序法的约束,因而裁决的效力是浮动的。非内国化理论符合国际商事仲裁意思自治扩大的发展趋势,在实践中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应用。同时这一理论存在一定缺陷,需要对其客观认识并加以完善。 文章首先对国际商事仲裁作了含义解读,即分层次说明仲裁、国际、商事等的具体含义。第二部分从非内国仲裁理论的产生谈起,列举了典型案例“沙特阿拉伯诉阿拉伯美国公司”案和“德士古海外石油公司和加利福尼亚石油公司诉阿拉伯利比亚共和国政府”案,非内国化理论初露端倪。然而非内国化理论的倡导者们并不满足于将他们的理论仅仅适用于国家主权豁免问题的范围。他们认为这一理论应当适用于国际商事仲裁的所有领域,而不论国家是否为国际商事仲裁的一方当事人。这一部分还对非内国化理论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文章的第三部分,作者从三个层次、五个方面对涉及非内国仲裁理论的几个关键性问题进行了解读。这几个关键问题包括,非内国仲裁理论是否意味着排除任何国家的司法管辖,非内国仲裁理论的涉及范围,非内国仲裁能否排除仲裁地国的强制性规则,仲裁裁决的效力来源,非内国仲裁的理论核心等。 文章的第四部分是非内国仲裁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实践当中,非内国化仲裁理论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司法实践层面,影响较大的案例不在少数,文章选取了比较有代表性的“南斯拉夫案”与“戈特韦肯案”,对案情、判决、依据等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在立法实践层面,则既介绍了相关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又介绍了几个处于非内国化仲裁理论立法前沿的国家的国内立法状况。 文章的第五部分介绍了网上仲裁与非内国化仲裁理论的相互关系。将两者联系对比分析,是本文在写作思路上的一大创新。近些年来,网上仲裁发展迅速。然而,网上仲裁的出现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如仲裁地的确定。这些问题,多是传统的仲裁地理论无法克服的。而非内国化仲裁理论的核心内容便是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不受仲裁地法律约束,由此很好地解决了网上仲裁在传统仲裁地法理论思维下仲裁地确定的难题。两者的完美契合反映了非内国仲裁理论广阔的发展前景。 文章的最后一部分客观分析了非内国仲裁理论存在的理论缺陷,认为非内国化理论必须严格限定其适用范围,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仲裁地公共政策之间作出平衡。同时,笔者认为应当更好地完善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制环境,以促进这一理论和国际商事仲裁的不断发展。

国际商事仲裁;非内国仲裁;非内国化理论;仲裁程序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学

肖鹏

2009

中文

D997.4

43

2009-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