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金融支持渔业经济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渔业作为大农业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农业经济与农村社会发展中,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渔业经济的发展和“三渔”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渔业金融的支持。我国现行的渔业金融服务体系是否完善、渔业金融发展是否成为渔业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这些问题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重要议题。
论文基于农业融资理论、农村金融市场理论、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以渔业金融为研究对象,首先对我国渔业金融服务体系进行了供需两方面的分析,指出渔业金融发展中存在着供需矛盾突出、法制建设落后、体制呈现二元结构特征以及服务供给体系不完善等主要问题。既然渔业金融发展中存在诸多问题,那么渔业金融发展是否对渔业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本文就此用实证分析对渔业金融支持渔业经济发展的作用进行了量化分析,得出我国渔业金融发展对渔业经济增长并没有起到“供给引导”作用,渔业金融非渔业经济增长的助推器。
正规金融机构商业化改革收缩渔业金融业务;非正规金融在监管当局的打压下畸形发展;渔业企业和渔户金融需求得不到有效供给。各行为主体按照利益最大化来进行金融活动,致使渔业金融发展困难颇多。如何使渔业金融需求得以有效满足,笔者提出了基于需求主体的渔业金融路径选择,对渔业金融需求主体进行细分,使不同的供给主体对应相应的需求主体,可以最大化的满足渔业金融的不同需求。这种渔业金融路径选择的基本思路能否得以很好的实现,要依赖于渔业金融服务体系的良性发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发展渔业金融的模式为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1)成立专门的渔业金融机构;(2)建立渔业信用担保保险制度;(3)加大财政和政策性金融对渔业的支持;(4)大力发展商业性金融对渔业的支持力度;(5)引导渔业民间金融的发展。
因此,实现渔业金融的良性发展,从而更好的为渔业经济服务,要以渔业金融需求为导向,从完善渔业金融体系的整体着眼,不断完善渔业金融立法;加强渔业信贷融资体系建设;引导和扶持渔业民间金融的发展:大力发展渔业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渔业保险业务,同时,实行渔业贷款风险基金制度、建立渔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展渔业信托和租赁业务、积极吸引外商资本等配套措施建设。
本文的理论创新首先在于研究视角比较独特。渔业金融从属于农村金融研究的范畴,学者一般是从大农业整体上进行农村金融的研究,单独研究渔业金融的文章寥寥,本文试图将农村金融化整为零,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哲学原理,采取各个击破的办法,笔者选取大农业中风险性最高的渔业产业,针对渔业本身的特性对渔业金融体系进行系统研究,并期望对农(种植业)、林、牧等产业领域金融体系的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其次,内容的创新。如对渔业金融需求主体的划分,将渔业金融需求主体分为自营型主体、经营型主体、市场型主体和扶持型主体四类,并相应于各需求主体给出了最适合的供给主体。
同时由于笔者理论和研究水平所限,以及分析、占有文献能力等方面的不足,致使该研究还不够全面和深入。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研究中,进一步深入和强化,期望能获得更多的成果。
渔业金融;需求主体;民间金融;政策性金融;金融服务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金融学
杨林
2009
中文
F326.4;F832.4
75
2009-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