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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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503094

我国海洋综合管理发展思路探析

陈吉祥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海洋综合管理已成为各沿海国家普遍接受的管理理念和体制模式,也成为在海洋管理研究及著作中普遍流行的学术概念。近年来我国海洋管理学界对海洋综合管理这一概念的研究不断深入,其中对加强我国海洋综合管理的“应然性”论证较为充分,主要从国际视野、问题视野、方法论视野及对象视野等四个切入点展开论证。但是,我国海洋管理学界对如何实现我国海洋综合管理的“实然性”研究存在着诸多争议性观点: 其一,借鉴国外沿海国家集中型海洋管理模式,建立国家海洋部,或者海洋管理委员会,在海洋部(或委员会)内部重新整合我国海洋部门,进行权责划分与机构配置; 其二,在现有海洋管理的体制框架下,借鉴海洋管理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海洋综合协调委员会或者海洋联席会议等综合协调部门; 其三,既要成立行政权力相对集中的海洋综合管理部门又要设立综合协调部门。本文利用公共管理学基本理念对以上各种观点加以评析,并提出认识:海洋综合管理的有效性依赖于特定的制度环境,如国体、政体、法治、周边邻国等政治社会环境以及海岸线特征、地理位置特征等自然环境,其可以有多种具体组织模式;集权管理与多元管理二者不是一对必然矛盾,集权统一的一元管理未必就一定能够实现海洋综合管理之功能,而职能定位合理而明确、综合协调功能健全的多行业管理模式,同样有可能是高效的综合管理模式。 论文在对海洋综合管理多角度阐述基础上,从海洋行政职能定位、体制改革、海洋综合管理发展目标、改革路径选择等视角论述我国海洋综合管理未来发展思路。 公共管理理论为正确理解海洋行政在海洋公共事务管理中的角色、职能、权力配置及机构设置提供了理论支持。海洋行政职能从宏观层面上可以有如下划分: 首先,维护国家海洋权益问题; 其次,为海洋生产、发展、保护提供制度层面的服务; 第三,提供良好的海洋公共政策服务; 第四,为开发与保护海洋行为提供公共产品; 第五点,提供涉海公共服务。科学合理的职能划分、归类、定位是实行职能履行方式多样性、综合性的前提,是海洋行政权力配置和机构设置的依据,也是实现海洋综合管理的基础条件。 同时,海洋行政权力的配置必须与其职能联系在一起,体现职权统一原则。科学合理地配置海洋行政权力,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几组权力关系: 一是在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科学配置海洋行政权力; 二是在没有隶属关系的同级政府之间科学配置海洋行政权力; 三是在同一级政府内各涉海部门之间科学配置海洋行政权力; 四是在具体某一个涉海管理部门内各个机构之间科学配置海洋行政权力。为保障海洋行政管理职能定位、权力配置和机构设置的科学规范,还应该建立和健全一套公开的、明确的、科学理性的权力规范行使规则体系和组织体系,并通过法律法规形式确定下来。海洋依法行政也是我国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建设的关键工作之一,依法治海和依法用海是我国海洋管理的基本手段和海洋发展趋势。 因此,深化改革我国海洋行政管理现状,构建我国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必须以海洋行政职能定位为基础,以海洋行政权力配置和机构设置为核心,以综合协调运行机制为关键,以法律法规保障为手段。鉴于此,论文提出我国海洋综合管理新思路,其核心思想有两点: 其一,从国家海洋行政职能定位出发建构决策权统一、执法权集中、综合管理与行业管理并存、协调机制健全的海洋行政管理体制; 其二,从现有机构及管理体制的可能改革空间出发研究渐进、妥协改革方案,从而为我国逐步走向以海洋生态系统为依据的科学综合管理创造条件。

海洋综合管理;海洋行政权力;海洋行为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行政管理

郑敬高

2009

中文

P74

46

2009-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