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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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502509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村民自治问题研究

王晓萌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提出实施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战略。无疑,农村“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意。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基层民主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伴随着现代化的进程而出现和成长的。自1982年村民自治制度形成算起,村民自治在我国已经走过了26个春秋。二十多年来,我国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道路。村民自治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以及基层干部群众的努力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村基层民主空白得以填补,村民自治政策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村民自治一步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民主与法制意识逐渐深入亿万农民心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07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公布的数据,2007年全国村民委员会达到61.3万个,村民小组466.9万个,村委会成员241.1万人。我们应当承认,在有着独裁统治传统的中国社会,作为农村基层民主形式的村民自治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成绩,是个奇迹。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新形式下,尤其是在当前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进行的过程中,村民自治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从制度层面讲,村民自治制度不完善,法律上存在漏洞;从实践层面讲,存在村委会内部管理效率低下,两委关系紧张、矛盾突出,宗族与家族势力干扰村民自治的正常行进,政府对村民自治干预过多等等,除此以外,村民选举过程中也存在大量问题。鉴于村民自治存在上述若干问题,我们应当深入研究当前村民自治的发展状况,针对如上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提出合理化对策建议。

新农村建设;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村委会选举;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农业经济管理

权锡鉴

2009

中文

D035.5;D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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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