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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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502412

经营者股权激励与企业价值的关系研究——基于内生性视角的理论分析与经验证据

李先霞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对经营者进行股权激励被认为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有效途径,在西方已盛行多年。我国从1997年开始实行股权激励,但其激励的效果有待实证检验。目前国外对于经营者股权激励与企业价值关系的研究较成熟,但我国对于这两者的研究存在简单照搬西方研究的问题。本文将在考虑国外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经营者股权激励与企业价值的关系进行研究,希望能对我国企业进行股权激励提供有益建议。 本文从内生角度研究经营者股权激励的影响因素以及与企业价值的关系,即把经营者股权激励作为内生变量来进行研究。选择高科技行业上市公司在2004-2007年的数据为样本。考察企业价值对经营者股权激励的影响时,将企业负债水平和企业规模作为控制变量。考察经营者股权激励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时,将研发费比率作为控制变量。最后组成联立方程组,用二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分析。 本文共由四章组成。第一章为绪论。主要说明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方法以及本文的基本框架;第二章为本文的理论基础和相关概念介绍部分。第三章是文章的核心部分。包括文章整个实证的理论分析,以及假设的提出,然后用联立方程组来解决内生问题。第四章是本文的总结部分。包括对第三部分实证出的结果进行分析,以及根据得出的结论提出相应的建议。最后分析了本文的研究不足和后续研究方向,为以后的研究做好准备。 本文得到了一些对高科技行业实施股权激励有用的结论,具体结论如下: 第一、经营者股权激励是内生变量,验证了本文从内生角度研究的正确性。 经营者股权激励受企业价值和企业负债水平的影响,证实了经营者股权激励是一个内生变量,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外生变量。它受很多因素的影响,验证了本文从内生角度对经营者股权激励与企业价值关系进行研究的正确性。 第二、经营者股权激励对企业价值没有影响,而企业价值却影响经营者股权激励。 实证结果显示,经营者股权激励是由企业价值内生决定的,受企业价值的影响,但反过来不成立。此结论和国际上现有研究结论相同,因此得出我国高科技行业企业价值的提高不能靠经营者股权激励的提高,而应通过其他途径来实现。这里我们并不否定经营者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我们此处只是对高科技行业进行研究得出的结论,并不适用于整个行业。同时经营者股权激励是内生变量,由企业特征因素决定,每个企业都应该根据自身特征选择合适的股权激励水平,即每个企业都应结合自身特征给予经营者一定的股权,该结论为人力资本产权理论提供了实证证据。

股权激励;企业价值;内生性视角;企业负债;人力资本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会计学

樊培银

2009

中文

F272.92

39

2009-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