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农民与政府作用研究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既面临“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大机遇期,又面临加入WTO之后的资源、市场约束加强、竞争加剧的严峻挑战。要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中国必须首先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在科学把握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深刻理解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提出“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是党中央在新世纪统揽全局、与时俱进做出的重大决策。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政府、农民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新农村建设要以广大农民群众为主体,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新农村建设;中国当前的国情又要求政府必须积极引导、协调和服务于农民,完成单纯由农民自身和市场本身无法完成的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仅仅认识到这些还不够全面,需要将政府和农民结合起来,力求实现二者作用的协调配合。
本文综合运用理论分析、比较分析、对策分析等方法,通过对政府职能理论、农民主体性理论等的详细阐述,深化了对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作用和农民作用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根据新农村建设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制约政府和农民发挥作用的因素,通过对现状和制约因素的详细分析,将政府角色定位为主导,农民角色定位为主体。但政府和农民的作用发挥不是孤立的,二者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影响,虽然在实践中有碰撞,但是并不矛盾。政府主导作用的发挥需要以农民主体性的实践为依托,需要以农民的监督为保证;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需要政府财政投入的保障,需要政府各项制度体制的保障。因此,如何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成为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
通过对陈至发、温锐等人实地调研所得数据的归纳和分析,从实践的角度说明政府和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作用的有效发挥对新农村建设的益处,并以表格和图示的形式使结论更加简明和直观,显示了农民和政府作用合力对新农村建设的强大促进作用。之后,分别从政府和农民两个角度提出实现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和农民作用有效互动的对策建议。政府层面主要包括农村管理体制、干部考评监督体制、公共财政体制、农业市场体系、科研和培训体系、公共服务制度等制度体制方面的构建和完善,还强调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能区分。农民层面,主要强调农民自身文化素质、自律能力以及竞争和合作意识的培养和提高,以充分发挥内因的能动性,在政府各项惠农制度的保障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在文章结语部分进一步强调了农民作用和政府作用关系的重要性。只有使农民的主体作用与政府的主导作用实现优势互补、协调配合,才能切实保障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保障新农村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继续进行,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
新农村建设;人本思想;科学发展观;项惠农制度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农业经济管理
高强
2009
中文
F320.3
67
2009-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