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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337313

民事再审制度之比较研究——兼论我国审判监督制度改革

冉君宜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如果说司法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再审制度就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道屏障。近年来,伴随着社会转型期难以避免的各种利益冲突,社会矛盾纠纷逐年累积,我国民事再审案件的数量急剧攀升,现行民事再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对瑕疵生效裁判进行特别救济的需要,出现了无限再审、无限申诉、再审混乱无序等弊端。本文从民事再审制度的基本概念入手,分析考察了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对于民事再审制度的相关制度,并按照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具体制度的逻辑关系分析了我国现有审判监督程序的现状、成因、存在的问题和改革思路。通过对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的探讨及国外民事再审制度的比较研究,意在探索建立一个既符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市场经济下现代司法理念的民事再审制度,从而最大限度的实现再审的真正价值。 本文共分五章,基本构成如下: 第一章:国外民事再审制度考察与比较。本章分为四个部分,一是介绍了民事再审制度的概念及其存在的价值意义,即再审的基本功能;二是分别介绍了法、德、日以及台湾地区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再审制度;三是介绍了美国的司法补救措施,即再审制度;四是总结了大陆法系国家民事再审制度的特点,并对两大法系国家再审制度的异同进行了分析比较。 第二章:我国民事再审制度及其存在问题。本章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对我国的审判监督程序及其分类和特点进行介绍,辨析“审判监督程序”和“再审”的异同;二是对当前我国民事再审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 第三章:我国民事再审制度指导思想改革。本章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介绍现行民事再审制度指导思想及其缺陷,分析“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指导思想的产生背景,以及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缺陷:二是提出确立符合现代司法理念的“司法错误,依法改正”的再审指导思想。 第四章:我国民事再审制度指导原则改革。本章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逐一介绍了在现有指导思想下再审程序的指导原则,包括普遍管辖原则、确有错误原则、终止执行原则、效力不定原则和审判监督为主申诉或申请再审为辅原则;二是从司法被动理念、树立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处分原则的角度阐述了在“司法错误,依法改正”的指导思想下,再审制度应当确立“有限再审”和“以再审之诉为主,审判监督为辅”的指导原则。 第五章: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程序改革。本章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介绍了2007年10月份颁布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关于再审制度的有关规定;二是立足实践,针对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提出若干具体建议,以期对民事再审制度的改革有所裨益。

再审制度;民事再审;司法错误;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制度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国际法学

陈书全

2008

中文

D915.182

52

2008-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