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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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7666/d.y1337277

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及责任承担

刘鹏
中国海洋大学
引用
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是《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经营者的基本义务。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营者所负的安全保障义务开始呈现出扩张趋势。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产品安全保障义务、服务安全保障义务以及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三方面的内容。对于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我国法律规定较为零散,从而导致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混乱状态。有鉴于此,本文针对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问题展开较为系统全面的论述,以期对我国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有所裨益,从而为司法实践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并从立法上完善我国的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制度。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基本理论。主要界定了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基本概念及法律性质;并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不同法系、不同国家有关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基本理论进行阐述。第二部分为经营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依据。主要从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价值取向、企业社会责任、社会成本、危险控制、追求实质正义等六个方面论述了经营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依据。第三部分为经营者的产品安全保障义务与责任承担。主要阐述了产品安全的标准、产品缺陷的认定、产品安全保证义务及产品召回义务的内容,并从责任性质及责任归责原则等方面论述了产品责任的承担问题。第四部分为经营者的服务安全保障义务与责任承担。主要介绍了服务安全及服务缺陷的标准和认定、服务安全保障义务的主要内容,并系统阐述了服务责任的基本理论。第五部分为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与责任承担。系统阐述了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的主要内容及经营者承担的补充责任的基本理论。第六部分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及责任承担的立法完善。主要从产品召回、服务责任、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等方面就完善我国的安全保障义务制度提出了若干立法建议。

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义务;产品安全;责任承担;服务责任;经营场所安全

中国海洋大学

硕士

经济法学

胡家强

2008

中文

D922.294

54

2008-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